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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花/瓶邪)戏骨

    戏鬼魂飞魄散,相思蚀骨不知,然后才得以成就“戏骨”二字。 此文讲的就是一个....一见钟情、再见倾心、三见误终身神马的故事(大雾= =……) 二十年的纠缠。 嗯,原创人物满街跑…… 总之就是信笔写来 既不科学也不严谨~ 细节控、逻辑帝、考据党慎-_-|||

    番外·师娘·他生未卜(一)

    小说: (黑花/瓶邪)戏骨 作者:扶风浪笑 字数:9981 更新时间:2019-09-21 10:10:05

    【零】

    喂,纳兰清,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吧。

    我和他约定好了,等你满十五岁,有能力一个人路上地里地去闯的时候,他便算还清了你们纳兰家的恩,那时他就会来兰州找我,和我一起过日子。

    过日子,你懂么?

    柴米油盐,家长里短。牵手走过回家的小巷,在院子里喝茶聊天,同一个被窝里睡觉。我天天到医院去上班,他开个小小古董店;我在案前写字,他坐在旁边看书;我带他去吃酿皮子,他给我做一大碗拉面。

    平平淡淡。

    清闲自在。

    然后这辈子就这么走过去了。

    所以我不想知道这一世会在什么时候结束,来生又会怎么样;我只想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我在兰州等他,他还会不会回来。

    他还,知不知道我是龙余。

    【一】

    龙余将辞呈递给院长的时候,对方一如既往的漫不经心地塞进了办公桌的抽屉里。

    “……”龙余道,“我这次是认真的。”

    院长敷衍地点头道:“嗯,每次我都信你是认真的。”

    龙余翻了个白眼,冷哼一声,道:“其实,我进你这家医院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是纳兰家的人。”

    院长一个愣怔。

    “纳兰家现在的家主是谁?……哎呀还是算了,想来我也必定是不认识的。”

    “啊……”

    “还有,陆骊那个挨千刀的早就没了,这事儿我也知道了。”

    “所以……?”

    龙余利落站起身来,眯着眼睛道,“所以,我这不是来向你辞职了么。”

    院长道:“你回纳兰家么?”

    龙余转身之前轻笑着说了一句:“人都没了,我回去作什么?”

    老院长在后头声音极轻地说:“也搬了地儿了。”

    龙余脚步一顿,而后,扬长而去。

    他生活了十六年的地方,他已经,再也回不去了。

    十六年前龙余第一次见到陆骊,是刚好摔在他和纳兰齐甄面前来着的,蓬头垢发一身褴褛,身上满是血迹和污渍,脚上跑没了一只鞋子。

    哦,那个时候,他还没有“龙余”这个名字呢。

    他人还不到陆小六的腹部那么高呢,偏生倔得不得了。他瞪了一眼陆骊伸过去想扶自己的手,挣扎着爬起来,推开他们俩就往前跑。

    可惜几步之后,他又摔倒了。

    这次是直接晕了过去,没能自己爬起来。

    纳兰齐甄对于对方这个行为,抬着下巴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走过去用脚尖盯着男孩的腹部扒拉过来,蹙着两道娇贵的眉毛,道:“生得倒是挺漂亮,捡了去吧。”

    陆骊什么都没问,过去就把人扛到肩上默默跟在这位纳兰家家主的身后。

    他们这次从尼泊尔回来,身边没带几个人,本来只是路过云南,不打算多留;况且本来是打算年三十之前要赶回去的,结果路上耽搁了,想着还是得在元宵前回家。

    然而半路捡了个龙余,这事儿就变得不是那么好办了。

    陆骊面无表情地看着面前这几个苗族人,并不特别壮硕的身体却像座山一般护在纳兰齐甄面前,简直就跟天然屏障似的。

    纳兰齐甄想着那个还在床上没醒来的小孩,心中大呼倒霉,捡了个麻烦来;脸上却仍然笑吟吟的,他有些畏寒地将棉袄裹紧了些,斜靠在床边,四两拨千斤地道:“你们说这是你们苗寨的少主,又没半点证据;我还说这是我家的小儿子呢,看上去倒更有几分说服力。”

    确实。

    龙余不似这些皮肤黝黑的苗族人,相反生得异常白净,身形纤细,眉目清秀,虽说看上去脸上仍然有些苍白,但周身透出一种骄矜的贵气,相较起来果然更像北方大家族中娇生惯养的小少爷。

    那几个苗人脸色顿时不太好看,本就不是善言的人,又操着一口生硬的普通话,根本不是纳兰齐甄的对手。

    纳兰齐甄便站了起来,伸个懒腰舒展了一下身体,笑道:“那就这样吧,几位要是回呢我就不送了,几位要是不回呢就自己去找这客栈老板付了钱住下;这小孩儿到底是我家的还是你们家的呢,咱们趁人家迷迷瞪瞪的时候说了可算不了数。得要等他醒了再说吧。”

    几个苗族人都能感觉到,纳兰齐甄之所以有恃无恐,就是坚信他们几个人加起来也不是面前这个瘦高个的对手,他们也都能感觉到瘦高个身上强硬的气场;互相看了看,彼此达成一致,僵着面色离开了这里。

    纳兰齐甄翻了个白眼,回头看看那昏睡中的男孩子。

    他先前说他漂亮,还真是半点没说错:小小的年纪,长了张无比精致的脸蛋;就连这一身的伤,都仿佛给他添了几分比较病态的美感。纳兰齐甄颇为流氓地吹了声口哨,笑道:“哎呀看着好了,他们那几个明天还会来的,说不定半夜就来偷人了。小六,你看红颜祸水都是这样的,我们这不就被麻烦缠上了嘛。”

    陆骊黑着脸终于开了口道:“他看起来年纪还很小。”

    “喔,”纳兰齐甄道,“这种细节就不要在意了嘛。我是说,美人,不管什么年纪的都是麻烦的,我看要不就把他扔在这儿算了吧,也不得罪他们苗寨的人。”

    陆骊没吭声,拧着眉毛。

    纳兰齐甄便自说自话:“那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我回房间睡个回笼,下午我们上路回家了啊。”

    他这人怎么说就怎么做,当即便站起啦要走。

    陆骊却迅速挡在了他的面前,一声不吭。

    纳兰齐甄就笑了:“哟嗬陆小六,你这是什么意思,挑逗我啊?”

    陆骊拧着眉毛,道:“救他。”

    “嗯,凭毛?”

    “……救他。”

    “好吧,如你所愿。”纳兰齐甄哈哈大笑,笑完了终于捧腹道,“呆子,你又多欠我一分啦。”

    第二日那几个苗人果然又来了。

    纳兰齐臻嗯了一声,懒洋洋戏谑道:“哟呵,还多了一个呢。”

    多的那个似乎是个头头,服饰要更精致,长相也更上乘……咳,另几个人用苗语跟他嘀咕了几句,他挥了挥手大约是让他们出去等,转而道:“那是我弟弟,请还给我们。”

    普通话是带着挺重的口音的,声音也不见得有多好听。于是声色至上的纳兰大少爷顿时没了继续交流的兴趣,道:“不行,你说他是你弟弟就是你弟弟了啊你们做兄弟的看着丁点儿不像我哪儿知道你是不是框我呢所以还是要等人家醒了再说。”

    一大串话把那个苗人几乎说晕,勉强只听懂对方要他弟弟醒了才行。他当场有些面色不愉,手微微一动;然而陆骊杵了根长棍子直捅到他胸口,威胁性十足。

    他又把手缩了回去。

    干站着等了许久,床上的男孩子终于有要醒的迹象。

    男孩子的睫毛扑棱了几下,总算睁开了眼。他先是看到纳兰齐臻和陆骊,一个愣怔,转而又看到了自称是他哥哥的那个苗人。

    然后他又泰然自若地转过了头,盯了一会儿头顶的纱帐,闭上了眼。

    苗人:“……”

    纳兰齐臻笑了,道:“乖乖,你认识他么?”

    那小孩深深呼吸一下,侧头看着纳兰齐臻,道:“你在说些什么呀,爸爸?”

    张嘴说的话竟都是字正腔圆。

    纳兰齐臻挑高了眉毛,斜睨着对方还在颤抖的手。

    陆骊面无表情地看向那个苗人。

    那人急了,用苗语跟小孩说了些什么,那小孩权当听不懂。他的手又动了,小孩便直勾勾盯着他,眼神中颇有几分威胁的意味,直叫他两只手僵在身侧直到离开这里也愣是没敢有动作。

    屋里只剩下他们仨了。

    纳兰齐臻恼怒地轻踹了陆骊一脚,道:“老子一枚风华正茂的美男子,突然就喜当爹了,真是吃亏吃大发了!”

    陆骊不语。

    小孩坐起来看他两眼,抿着嘴就是不说话;倏忽下了床穿了鞋就往外面走。

    “还挺犟,”纳兰齐臻在他背后凉飕飕道,“我说,他们那群人说不定就在外面等着你自个儿撞上去呢。”

    对方果然站住了。

    他好像是想开口求助,但又很是羞恼,非亲非故的,而且看着也不像是好人,所以他张了几次嘴都没能说出一句话。

    陆骊看向纳兰齐臻,又看了眼腰上别枪的位置。

    纳兰齐臻抽着嘴角恨恨道:“娘希匹!陆小六你个目无尊长的!”

    陆骊哼了很冷的一声。

    “你娘!”纳兰齐臻身手不佳,于是成功被攻略,“帮就帮!”继而转头愤恨道:“叫了爹了你还想离家出走啊?!还不跟老子滚回家去吗?!”

    陆骊:“……”

    小孩:“……”

    【二】

    龙余离职离得相当潇洒,只带走了办公室里那只只会说“小崽子”和“要死”的蠢笨八哥,除此之外,什么也不要了。

    他的那个助理妹子站在门口眼睛红红地看着他,不问缘由,也不说再见。

    龙余伸手揽了一下她,笑道:“你看我,还是年轻的样子么?”

    小助理道:“龙医生你眼角长皱纹了,看着有那么点三十而立的感觉了。”

    龙余似是在叹气,道:“我今年啊,五十了。”

    小助理哽咽一下,道:“我知道。”

    龙余笑了。

    “我原来,在院长那里偷偷看过你的资料。”她补充道,“当然,就这一次,我后来觉得好奇心害死猫是真理,就没敢再多事。”

    龙余朝她眨了下眼睛,嘴角慢慢上扬,颇愉悦地说:“这事儿我也知道。所以,扯平了。”

    陆骊与小助理进行了一场毫不正式的告别之后,在停车场找到了他的车,这辆黑色的别克大多数时候都是小助理在开,他的驾照简直形同虚设。

    但他还是手方握向盘,开了导航,坚定不移地开上高架之前还不忘记告诫放在副驾驶座的鸟笼里的笨八哥道:“要么闭嘴,要么就把你扔出车外头去。”

    那只八哥扑棱两下翅膀,张嘴叫道:“小崽子——”

    龙余:“……”

    从兰州到北京。

    从西京医院到八宝山。

    龙余到的时候已经傍晚了,他在陵园外站了很久,最后又返回车上。事实上在不久之前他已经来过一次这里,同样也是在外头徘徊许久,又折回去了。

    他不敢。

    龙余在驾驶座上发呆,头靠着椅背,睁着眼睛想象陆骊年轻的样子。——他在兰州等不来他,只好跑来这里找他。

    思及此处,龙余倏忽轻轻笑了一下。

    当年龙余的到来,让那个家着实热闹了一番。

    纳兰家地处京城,却隐在深山老林里;家里除了家主和陆骊,还有一个早年学医的管家、以及八个家仆,家仆们分别负责衣食起居、物品采办和家宅安宁;如今再加上个他,一共十二口人。

    屋后的山坡上有一小片田,种了些果蔬,甚至还养了两头猪和几只鸡,基本上可以自给自足;除却每月一次去外面采购衣物以及各种用品,这个地方几乎可以算得上是世外桃源。

    纳兰家的仆人们,都是终生要在这个方寸地方度过的,不出意外大约很难见到外人。

    他们几人总算是在元宵前回来了。

    管着主人起居的李婶正抱着一筐洗完的衣服要晾,才经过前院就见着当家的抬着下巴翘着腚,鼻孔朝天地跨进家门,他身后跟着一贯沉着脸的陆小六。

    这当然是最正常的画面了。

    不正常的是陆小六的手里竟然牵着个看着七八岁左右的粉扑扑的孩子;他有些紧张地抿着唇,小鼻子略微皱起来,叫人看着就心疼。

    “哎呀!”李婶衣服也顾不上晾了,跑过去道,“这小姑娘是你们从哪儿来的啊?生得可真是俊啊!”

    那“小姑娘”听她这么说,一下子脸色僵硬,扯着陆骊的手往他身后躲。

    纳兰齐臻闻言不阴不阳地笑了两声,道:“人家是男的。”

    李婶一呆:“啊?啊……对不住啊,没见过那么好看的男孩儿嘛。”

    小孩好像还是有些伤心,在陆骊身后不出来。

    陆骊道:“李婶只见过丑男孩,便以为男孩都是丑的。你不要怕。李婶是好人。”

    只见过丑男孩的李婶:“……”她怎么觉得哪里不对。

    纳兰齐臻被忽略了,不甘寂寞地硬是插嘴道:“那个什么——他往后就住咱们家了啊,说起来他还连个名儿都没呢——管家呢,让他给想个。”

    李婶一听这话,心情大好,甩下满筐衣服就去找管家大人。

    剩下纳兰齐臻很不满地斥责:“怎么回事!还敢就这么走了啊!难不成这些衣服要叫我一朵娇花扛走晾嘛?!”

    陆骊赶紧牵着小孩走了,边走边告诉他:“虽然家主脑子有病,但你不要看不起他。”

    小孩抬头看着他一本正经严肃郑重的样子,认真地点了点头。

    好在家主虽然脑子不好使,但管家大人到底还是很睿智的老爷爷。

    “来,你不要怕,”老人慈眉善目地摸摸他的脑袋,道,“你先告诉我你几岁了?”

    小孩好好回忆了一番,道:“十岁,嗯,再过四个月就满十一岁了。”

    陆骊站在边上皱起眉头,他爹还在的时候虽然也是钱来得极其不稳定,但他爹基本上不会让他饿肚子,他甚至还能比同龄人高出一小截。

    可这个孩子看着顶多才七八岁,之前他们回来的路上,他也似乎是什么都没见过,满脸都写着“新奇”二字,但一感觉到纳兰齐臻看他了,他就迅速收回目光作眼观鼻鼻观心之状,仿佛丝毫不在意;怎么说呢,总之是个很敏感又相当骄傲的小孩儿吧。

    在回北京的路上,纳兰齐臻因为好奇,东拉西扯地问那小孩儿家里的情况,结果对方几乎没有什么清楚的地方,只说他没见过母亲,听说是难产死了。彼时他皱了皱小小的鼻尖,猜测道大约因为这个,才让父亲格外讨厌他吧。

    他没人管,父亲给他在树上搭了个小房子,让他住里面,白天里不准下去见人,吃穿均由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妪负责。他连个名字都没有,那阿婆一直叫他小虫。

    当时纳兰齐臻就挑着眉跟陆骊讲:“他那个爹真是十足的有问题,这个理由不喜欢儿子也就罢了,却没道理要关起来。”

    陆骊没响声儿。

    讨厌某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因为他容貌太出色了,因为他脑袋太聪明了,因为他有着某种足够威胁到自己的能力,甚至因为他和自己某点的相似,都能引起内心的反感;但那个人是他的儿子,他却能完全不把对方当人看,仿佛这个儿子的存在就是他这辈子最大的污点,也真是丧心病狂。

    纳兰齐臻又问那小孩,跟谁学的普通话。

    不出意料,果然是那老婆婆。小孩说,阿婆原本不是苗寨里的人,是后来嫁过来的。她让他有机会就逃出去,留在寨子里迟早要叫人害死的。

    所以他趁着这次踩花山,总算成功逃了。

    话说回来,虽然纳兰家的仆人们要终生忠诚于纳兰家,但纳兰家也允许他们仍然保留自己的姓氏。

    管家便道:“这样,我姓龙,你要是愿意,就跟着我姓如何?”

    小孩点点头。

    他从此便叫龙余,再不是没名没姓的小虫了。

    家中有了个小孩儿,大伙脸上都似乎染上一层喜气。

    第二日元宵节,家里处处挂上灯笼,天色一暗下来回廊里就红红亮亮的一片,倒映在院子里的假山石上,树枝微动,影影绰绰的。

    过年前后的两个月是纳兰家最空闲的时候。

    他们家在外面的盘口不少,但掌柜们与当家的平日见面基本都是在北京的一间叫“菩提家”的饭店,并不是像“聚仙楼”那样的高档馆子,菜色也一般,因此不怎么惹眼。那也是纳兰家的地盘。

    过年的时候,家主是不出面的,理由是“天儿太冷出门该被风带跑了”。所以家主大人舒舒服服窝在家里烘着暖炉;陆骊则要寒冬腊月的领着家里的阿四和阿五跑盘口,几乎忙得脚不沾地。

    此时李婶在厨房做汤圆,一个个白白软软圆溜溜的,十分讨人喜欢。龙余就搬个小马扎坐在边上看着,眼睛里都是惊奇。

    陆骊从外头回来,带着一身萧瑟气息经过这里。脚步在外头顿了一下,又进去,递给他一个纸折的小兔子,也叫他惊喜半天。

    “陆骊陆骊陆骊!”他一叠声地叫着,说,“你真好。”

    陆骊站在边上,静静地看着他,倏忽极淡地挽开了一个笑容。

    【三】

    龙余初时跟着陆骊走进纳兰家的院子时,便极喜欢那个假山池子;他时常盘着腿坐在假山上,两条腿浸在水池里晃来晃去,时不时就有条鱼儿从他的脚背上游过去。

    陆骊办完了事情回来,脸上是一如既往的没有表情。

    “喂,”龙余冲他招了招手,道,“你急着去找纳兰齐甄么?”

    那人虽是纳兰家的老大,但龙余从来对纳兰齐臻都是直呼其名的。

    陆骊摇了摇头,走过来站在龙余面前,不语。

    龙余心情很好地眯着眼睛:“我看你总是出去办事,为什么他们都不羡慕你能看到外面的世界?”

    陆骊像是有些困惑地眨了下眼睛,道:“为什么要羡慕?”

    “呃,”龙余道,“外面没有家里好看么?”

    “没有。”陆骊秒答。

    龙余:“……”

    虽然陆骊不喜欢外面,也架住了龙余的好奇心,始终没有答应在做事的时候带他出去玩。但每次看到小孩儿失落的低下头,都会有种心里一紧的负罪感。

    小孩总是趴在回廊的栏杆上目送着陆骊或者阿四阿五什么的从大门出去,又从大门进来。眼睛里的羡慕止都止不住。

    李婶拍拍他的脑袋,道:“外头有什么好的呀,这世道,都是要把小孩儿拐跑的坏蛋,越好看的小孩他们越喜欢呢。”

    龙余噘着嘴道:“可是跟在陆骊身边的话,就不怕了。”

    这句话,叫才一脚跨进家门的陆骊听了个正着。

    陆骊的心脏,不可抑制地柔软了一下。

    过了一小段时间,龙余跟着管家开始学写字念书,他学得很认真,人也聪慧,叫管家直夸他比纳兰齐臻有天赋多了;每日李婶要打理的,除了那娇花儿似的家主之外便多了这又机灵又粉嫩的宝贝,别提多么心甘情愿心满意足了;还有厨房的张妈,现在倒是每天下午都记得给主人们做点心,比原来积极不知多少;还有……

    总之,纳兰齐臻不开心了。

    “我才是这个家的主人!还把不把我放眼里了啊!不过来个屁大孩子你们居然就要把老子给忘掉了!”

    陆骊杵在边上,不语。

    纳兰齐臻恼羞成怒:“说话!”

    陆骊:“说什么?”

    纳兰齐臻道:“说——本少爷这等绝世美男岂是他人能比的!”

    事实上家主大人虽说绝对是不难看的,但要和美男搭上边也挺勉强,唯一不勉强的大概就是他那张平凡的脸上的那双眼睛。

    真是最标准的凤眼,狭长,内勾外翘,开阖之间眸光熠熠。

    陆骊转开了脸。

    恰时龙余脆生生的声音在院子里想起,他在问阿四,陆骊到哪里去了。

    陆骊敛了下眉眼。他实在不想提醒那位臭不要脸吃着醋的家主大人,对方还只是个十岁的小孩子;于是他抬脚就走:“我做事去。”

    纳兰齐臻在后头喊道:“哎喂我又没给你事情做!”

    陆骊充耳不闻 ,板着一张脸径自走出去。

    龙余扬起一个非常明媚的笑容,道:“陆骊!今天我生日!我十一岁啦!”

    “唔,没有礼物。”

    小孩明显有点委屈了,但想了想又笑起来,道:“算了,是陆骊的话,就算了吧。”

    陆骊下意识笑了一笑,道:“我后天要出去,你跟我一起么?”

    有种从不曾有过的忐忑。

    龙余惊喜地瞪大眼睛,嘴角划出大大的弧度:“真哒?带我一起去嘛?”

    陆骊的心又不可抑制地柔软了一下,面无表情地沉沉道:“真哒。”

    “呜!”小家伙扑进他怀里,又是一叠声地喊起他的名字,“陆骊陆骊陆骊,我好喜欢你啊!”

    陆骊眼神一晃,他伸出手,在半空中顿了顿,像是想抚摸什么特别珍贵的东西似的,小心翼翼地停在了龙余的头上,轻轻地揉了一揉。

    “走吧,我给你做面条吃……”

    至于等陆骊再回去找家主汇报情况然后被家主的拳头一顿好打边打还边骂“死小六你个重色轻友见色忘义色令智昏的流氓”什么的,咳,那是后话。

    总之,龙余生平第一次在北京城里瞎逛,便是由陆骊领着的。

    陆骊带着他在胡同巷子里拐来拐去,让他在一个崩爆米花的老头儿那儿等着,自己则和另一个家仆去了附近人家里收货。

    文化大革命即使是刚结束,普通老百姓和上层的人可不一样,他们家里就是藏了古董的,先前不敢拿出来怕被举报要拉出去审问;现在也不敢留着,怕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事儿又来一趟那可不完蛋;所以有人来收,自然愿意卖;就是极好的那些价格也不算高,简直捡大漏儿。

    龙余拿着陆骊给他的钱,吃着爆米花在巷子里胡乱的逛。碰到卖棉花糖的,看他白糖放进去,就有许多棉花卷出来,好不可思议;给了卖糖的五分钱就有好大一团,甜丝丝的非常好吃,心情指数顿时蹭蹭往上窜。

    再逛来逛去,又看到有卖糖人的。龙余蹲在一边看那老头儿制作,一戳一吹一转一剪,几下就做成一个糖猴儿,欣羡得几乎要两眼发光。老头儿见他手里有钱,笑问:“要不?三分钱。还有猪八戒,那个要五分钱,还有……”

    龙余把钱都塞给他,一副财大气粗模样道:“都要了!”

    身边有在跳房子的女孩子,还有一起在旁边看着的冒着鼻涕泡的小男孩儿,都“哇”地用看有钱人的羡慕嫉妒恨的眼神看着龙余。

    龙余原来在苗寨里长大,一直都被父亲限制在寨子里,从没出来过;后来被救了去之后又一直呆在纳兰家;这算是有生以来他第一次接触到“钱”这个东西,完全没有概念,也不知道陆骊给他的十块钱算是好是奢侈了,一路买来花了个精光。

    买了那么多糖人,他几乎都分给了边上的一群小朋友们,自己叼了最初的那个糖猴儿,还给陆骊留下了最贵的那个一角五分钱的“老鼠拖葫芦”。

    陆骊让跟着来的家仆把古董带回去,自己去找龙余。

    便看见龙余吃得嘴角都是糖渍,口袋里也是塞得鼓鼓的。再看这小孩儿递到自己面前的“老鼠拖葫芦”,心软得一塌糊涂。

    他带龙余回纳兰家的路上,又给他买了许多小儿酥和高梁饴。

    龙余的十一岁,也甜到了无以复加。

    【四】

    龙余坐在墓旁,靠着墓碑。

    他在想那一年醒来时,偌大的家,怎么就竟然只剩下纳兰齐臻一人了呢。

    纳兰齐臻对他说:“我让陆骊带着阿清去投奔二爷了,别想着去找了,你不认识的;再者说,二爷要藏两个人起来,我都寻不到。我们这几个大家族是要落败了的,没办法,谁也拼不过这个辄待改变的糟糕的时代。喔,家仆我都遣散了,管家也送去乡下养老了,你要去哪里,自己做主吧。”

    顿了顿,又道:“你要是想等陆骊回来,大约可以去兰州。”

    龙余之所以对兰州这个城市情有独钟,是因为陆骊手里能做出来的东西,只有兰州拉面而已。

    当年他还小,吃到了那一次外出游玩的甜头,便喜欢一直跟在陆骊屁股后头转悠,时不时软着嗓子缠他带自己去玩儿。

    连老管家都捋着小胡须笑他最知道谁的脾气顶顶好了。

    龙余当然知道啦,陆骊虽然总是面无表情一副生人勿近熟人勿扰的样子,但心底大抵还是温和的,最起码对他是极好的。

    这种背背书写写字偶尔领着陆大钱袋买买买的日子过得最快了,好似须臾,原来龙余到纳兰家已经三年有余,他十四岁了。

    他刚来的时候就迷上了旁观厨房里的张妈做菜的事儿。最喜欢看她做四喜丸子,剁肉馅,把葱姜分别切末、切段、切片;再把葱姜末、鸡蛋、淀粉、酱油和一茶匙盐都倒入猪肉馅里面,搅拌均匀;再加入白胡椒粉和面包糠,继续搅拌;然后将这些肉馅儿团成一个个圆球。

    张妈在龙余刚来的时候大概听说了些,这孩子的母亲已经去世了,家族在苗寨中似乎也是颇显赫的,只是他并不得宠,甚至于他的父亲不知怎么的竟会听信寨子里那些人的话觉得这是不祥的孩子,几乎要害死他。

    她自己没有小孩儿,难得见到这样一个清秀讨人的孩子,也忍不住可劲儿心疼。

    龙余也就是在和她长长短短的闲聊中得知陆骊生辰快要到了。

    陆骊面冷、缄默,谁也不知他心里想要什么,或者说他看上去原本就是那副无欲无求死生不度的模样。

    第一年给陆骊写了一首《卜算子》,这是他学会默写的第一首词;第二年他给陆骊准备的是他做的香囊,一直被陆骊贴身带着;第三年他依旧送给对方一些小玩意儿;而今年,他想了好长时间,决定要拿出些不一样的。

    因为他感觉到了,有些东西正在他的骨血里渐渐苏醒,并越发强大。

    陆骊生日那天他还外出办事了,在他看来和平常时候没有区别,照旧带着一身淡淡的血腥味回来。

    他一脚踏进院子里,就看着那边一大一小吵开了。

    一个骂另一个:“南蛮子!”

    另一个则回敬道:“哼,北侉子!”

    陆骊:“……小余。”

    这都什么鬼。

    原来起因是在于大清早的纳兰齐甄竟难得安分地坐在书房里,写一首诗,唔,已经憋了两个钟头。

    龙余看着洁白的宣纸上面,只可怜兮兮地写着“青山碧水世长留,何知他生未曾卜”,而纳兰齐甄则暴殄天物地咬着顶好的湖笔,一脸苦大仇深地盯着面前的字。

    龙余瞟了两眼,挤兑起来他也已经愈来愈熟练,道,“用词生硬,平仄不通,堂堂纳兰家家主就这点水平?”

    “你、你看得懂嘛你知道我写的什么嘛你晓得这什么意思嘛你个文盲!”纳兰齐甄对着突然冒出来的龙余很是震惊,怒道,“你别来烦我,我这是在修身养性你明白嘛。”

    龙余是看不太懂,但他近来一直都跟着管家爷爷学写字看书,听多了管家对家主的评价,不由呵呵笑道:“俩钟头就写了乱七八糟的十四个字,这修身养性得也蛮拼。”

    “滚——”

    龙余扭头哼了声,陆骊便揉了揉他的发顶,这意思大概是夸他干得漂亮,龙余想。

    纳兰齐甄见着他回来,也哼了一声,颇傲娇地一扭头,坐回了太师椅上,一抬手道:“茶。”

    陆骊看看他们俩,听话地转身要去叫李婶泡茶来。

    龙余手疾眼快地拦下他,道:“这点破事为什么还要使唤陆骊?今天可是他生日诶!”

    纳兰齐臻吊着眼睛道:“难不成我自己去?”

    龙余于是翻翻白眼道:“陆骊,我觉得纳兰齐臻根本就是个白痴!”

    纳兰齐甄很快反驳:“你才白痴!”

    陆骊斜眼看那俩,决定还是不置可否比较好。

    龙余却朝纳兰齐甄做鬼脸,小跑到陆骊身边把他往外拉,道:“嘁,不伺候了!”

    陆骊只是低头看着彼此交叠的手,看着龙余紧紧扣住自己手腕的细长手指,没有松开,也没有反抗。

    由着他一路拽着自己走。

    龙余站在太阳下拨了拨头发,道:“他怎么越发的阴阳怪气了?”

    陆骊想了想:“要成婚的缘故吧。”

    “啊?!”

    “早就定下了的,明年五月的事。”

    “也就是说,他还要阴阳怪气一整年了?”

    陆骊:“……”

    “不要,”龙余一个白眼几乎翻不回来:“吾命休矣!”

    不过下秒钟他就又笑起来,道:“走走走,我带你去看看礼物。”

    他口中的礼物,竟是种在后山的一棵橘子树。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 在北方不好养活这玩意儿,却没想到龙语不仅把它种活了,还活得摇曳生姿精神奕奕。

    “前俩月阿四出去的时候我拜托他给我买的树苗,他还笑话我呢,说我铁定搞不好,这下他没话说了吧。”少年仔细地给小树苗浇了水,叉着腰一脸欣喜得意地望着自己的成果,“往后它就属于你啦,怎么样,你喜不喜欢?”

    龙余总是钟情于这些生命里蓬勃的东西。

    陆骊便不知怎地有种莫名的冲动想去摸一摸他柔软的头发。

    他这样想,便真的这样做了。

    只到他的肩膀处的少年便仰头看他,眼睑一抬,灼灼的目光仿佛流光溢彩。

    陆骊忽然有种想要吻一吻这双眼睛的冲动。

    “你快回答我嘛!”

    少年目光清澈,笑容明朗,让陆骊心里的那点冲动又拼命压了回去。

    他点点头:“我很喜欢。”

    龙余便好似开心极了,笑得眼睛都弯弯的,道:“我会好好照顾它的,你也不能怠慢,它一定会健康成长的,陆骊也一定会平平安安长命百岁!”

    “嗯。”陆骊虽不大明白他的平安怎么跟一棵树扯上了,但龙余这么说,他也就全然接受。

    “陆骊陆骊,以后我会变得很厉害的,不用总是你顾着我,我也能保护你。”

    总是目无表情的陆小六大呆子,终于是露出了个明显的笑容,又点头道:“好。”

    龙余像往常那样扑进他怀里,甩甩脑袋在他胸前乱蹭,怎么听都像夸下海口一般道:“那你要等着我变得很厉害很厉害!”

    “嗯。”陆骊面上平淡,一颗心却没由来地乱了节奏,在胸腔里砰砰乱跳,怎么都压制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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