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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钢蛋的血泪史

    纯情年下土匪攻×嘴贱身娇流氓 青龙山上有个光明磊落、浩气长存的未来土匪头子继承人——陆云东 琅山屯里有个不着四六、骄奢淫逸的身带功名的流氓秀才——王钢蛋 道上有传言琅山屯出了个帝王墓穴,里面珍宝无数,没人晓得是真是假,毕竟这样唬人的传言一年道上能出十八个。 陆大当家的膝下就这么一个嫡子,奈何这孩子自小心眼实诚,一点也不会邪魅一笑、奸淫掳掠的傍身技能。 即便大当家的有心培养,奈何这儿子也是“烂泥扶不上墙”,无可奈何就拿了儿子的把柄,把他送到琅山屯历练历练,不管他是偷是抢、是哄是骗,非要让他从这山村之中弄出什么宝贝来不可。 陆云东的四哥(庶出)同惯会偷奸耍滑,住在琅山屯的秀才王钢蛋有几分交情,便将自己这个如清泉白露、天山雪莲的弟弟托付给了他。

    第七十章:美男剑法

    小说: 王钢蛋的血泪史 作者:缘惜惜 字数:2041 更新时间:2019-09-21 13:54:08

    房中一时有些寂静,王安玉沉吟了片刻,夹了一筷子菜送到瑾文碗里。

    “想去就去吧,这是好事,咱家本也该有人去从军。”

    李氏自然舍不得儿子,一听这话,筷子往桌子上一拍,撂了脸。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什么要去就去吧?那沙场上刀枪无眼的,你能放心让你儿子去!”

    王安玉扒拉着他碗里的饭道:“哪就那么危险,我从前不也去过吗?这两年国泰民安的,让他到军中历练历练也并无不可啊。”

    “这两年是国泰民安,下两年呢?谁能保证年年无灾无难?这上了战场就是活靶子!你还还意思说你,你身上的刀伤剑伤怎么来的?还不是在军中烙下的!”李氏气不打一出来。

    王安玉有些不耐烦的说:“我们老王家每辈出一个当兵的这是规矩,瑾文想去,也正合适。凭什么人家的孩子能保家卫国,咱的孩子就不能上战场!”

    李氏眼圈泛红,丢了手里的碗,“狗屁规矩!就是真有这规矩,你家里头那么些人,有大哥有二哥,凭什么就让你去送死?你娘那是有儿有女了,四十多岁怀了你,本就是个多于的,闲在家里头浪费粮食。往事过去也罢了,就算你爹不疼娘不爱!他们这一辈分的凭啥让瑾文去?”

    她抹了把眼泪,解了身上的围裙,往地上一扔,“老二被驱逐出家门我也就不提了,老家家柱子、二柱、三柱,怎么不去,又欺负咱们家人老实是不?我跟你说王安玉,有我活着一天,你让你家里的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给我死了这条心,谁要是有心,谁把自己家儿子送去啊!”

    王安玉搓了把脸,“柱子、三柱子,你瞧着哪个是能拿不出手的样子?二柱常年不在家你是知道的,这些个人里头,也就咱家瑾文要模样有模样、要脑子有脑子,又会办事......”

    “呸!你这是说给鬼听呢!你们家欺负人不是一回两回了,去年你爹牵坟,跑腿的脏活累活全让钢蛋干,族里头让出个孙子去看一夜的坟,柱子个不要脸的居然指使瑾文去,瑾文那时候还不到十五,他一个长子长孙,三十好几的人了,要不要脸!还有你大嫂,媳妇生个孩子还得叫我去帮她伺候,给她儿媳妇伺候出月子,我还不落个好......“

    一屋子的老爷们,一听李氏要翻旧账,不由得开始觉着头疼,真要是任由她说下去,不闹个半宿是没完的。

    “是我自己想去的,不是因为家里。”王瑾文端着汤碗道。

    李氏一愣,简直觉着不可思议,“不是,儿啊,你是怎么想的,好端端的怎么想去从军呢?”

    王瑾文郑重的说:“我只是觉着,我年纪也不小了,也是时候选条出路。在村里种一辈子地,实在没什么出息。我这几日读书,越读越发觉,是读不过我哥的。不如去从军,哪怕以后在军中没有什么建树,等年纪到了从军中退下来,好歹还年年有个贴补,村里人也高看一眼。”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这几日这傻小子被颜如玉勾了魂,在家看了数日的书,没在书里头找到黄金屋,竟自己给自己寻了条出路,读书使人明智,果然不假。

    “这事你可想好了?”王钢蛋问。

    王瑾文“嗯”了一声,全然不像是一时兴致。“明年招兵还有小半年,我打算用这些时候多看几本书,想来也没什么坏处。”

    李氏擦了擦眼泪,不知说什么好,儿子这样懂事聪慧,按说她该高兴,只是,只是,她怎么就觉着自己这小儿子是让人换了魂呢?

    一个男孩成长为一个男人,有时候需要漫长的岁月,有时候只需要一个姑娘。

    ......

    王钢蛋起床的时候,还是神思倦怠。懒懒散散的不成样子,可一想起自己弟弟那样上进,自己总不好太不能入眼,还是强撑着意志起了床。

    衣架子上搭在两件外衫,一件是他的,一件是陆云东的。

    陆云东的那件,他今日瞧着挺顺眼,干脆摸起来自己穿了。

    一个受若是穿他男人的衣服,对这个男人总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却很强烈的诱惑。王钢蛋自然是没这个自觉,也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跟人家颠鸾倒凤的,就那样大摇大摆地走到了院中。

    陆云东正在院中练剑,当他看见王铖荀穿着他的外衫出现在门口时,他的鼻血差点喷涌而出,剑花也没有挽好。

    大约...大约是因为天干物燥吧......陆家小公子这样想。

    铖荀在时不好动刀动枪的,刀剑无眼,即便是他信任自己的剑法,也怕有个疏漏,伤了人。

    “铖荀,你怎么不多睡会儿?”他带着浅笑,收了剑问他。

    王钢蛋地痞流氓似的软趴趴的往台阶上一坐,脸上带笑:“若是贪睡,岂非是要错过了你这风姿凛凛的美男剑法。

    陆云东:”……休要胡说“

    王钢蛋道:“你应该专心,剑是好剑,剑法也是好剑法。但是分心练剑,实在危险得很。”

    陆云东知晓他是关系自己,连连点了头。

    “哎,你再舞一遍,我瞧瞧呗,大早晨的让我养养眼。”王钢蛋顺着杆子往上爬道:“竟比那百花宴上跳舞的姑娘还好看。不像旁人,练个武跟杀猪似的。”

    陆公子红了耳朵尖,不理会他,只是上前两步,把剑搁在旁边,问:“早膳想吃什么?,今日风刮的厉害,咱们自己开火吧。”

    “嗯,那我得想想吃什么好。”

    风刮的实在厉害,没等他想好了,也不知从哪吹来一片红,恍恍惚惚的盖在了王钢蛋的头上,

    那红布上的丝线缠绕着他的头发竟一时不好取下来。

    陆云东红着一张脸,捻着手指去揭盖在他头上的一片红,而后不大好意思的把那东西拿了下来。

    王钢蛋拧着眉定睛去瞧,脸色瞬间和陆云东变得一个色。

    这......这是...这是谁家媳妇的大红兜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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