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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哑巴

    受失忆变哑巴的故事 结局悲。

    《处处吻》 下

    小说: 哑巴 作者:烨七爷 字数:3172 更新时间:2019-09-21 21:02:11

    我叫风寒,我知道偷看别人日记很不好,但是却按耐不住我的好奇心。一场悲剧,可以让我从中找到一点安慰自己心里的痛苦。那是一本并不算厚重的笔记,上面没有署名,当然我知道是谁的。

    我今天又见到他了,我没想到,分别七年,还有再见的机会。他说他爱我,我便丢下那些客人,发了疯一样,追着他的脚步,和他走。我太喜欢他,虽然我们分别七年,可是过往的种种,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从他将我从车祸中救下,我就喜欢他。我追寻着他的脚步,三年多的时间里,我躲在角落里,穿上厚重的布偶服,陪他在烈日下,等待着他的爱人。他不认识我,我却把他放在心里。他的温柔只有对那个叫做百里屠苏的男人,当然偶尔也会送我一个冰糖葫芦,一个气球。我有时候想,他见到我,会是怎么样的态度?毕竟他的爱人那么优秀,而我,学业并不出众,长相一般,身体肥胖,我真的很嫌弃自己那厚重的身材,真的。但是我真的很好奇,他当初用了多大力,救了我。一场三年的单恋,他从来不知道我的存在。然而如今,他却说喜欢我,让我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做,但我知道我自己是兴奋的。虽然他还是不认识我。

    我告诉他,我叫陵端,是一个出色的公关,他并没有太多意外,只是抱着我,求我,别再做那些事。太多的欢喜让我迷失了自己,他让我怎么做,我就怎么做,甚至放弃差点让我失去半条命才习惯的生活。我爱他,比他知道的更早。

    今天是情人节,我们在一起的第一个情人节,他围着围裙为我作了一大桌子菜,真的,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的菜。我的胃不好,非常不好,不能沾染任何食物,我除了粥和酒不会吃任何东西,因为我怕会变成那个在角落里,没人看得见的我。我从二百六十斤到如今这个样子,只有我知道,我经历了什么。但是是他做的东西,真的很好吃,看着他一脸的满足,我心情很好,以吻犒赏他。虽然后半夜我到洗手间吐的天昏地暗,但是我真的很满足。

    他带我去了饰品店,给我买了一块手表,虽然比起我身上的所有,那不算什么。我们交往两个月,我真的有种新生的错觉,即使噩梦有时候会带我回到过去。我记得当初股起勇气给他写了信,可惜他没来,我在河边等了他一夜。我在想,我后悔过往么?如果不是那一晚,我的七年,不会是这样的。我还记得腹部被人割开埋入禁品运送的恐惧,还记得被人打的几个月躺在冰冷的地上,连张床都没有的日子。我记得当我脱离厚重的身材,被人第一次侮辱的日子。那一切的一切,都和那个男人有关,只要不死,没人会制止那些人的变态,连我自己也不能。挣扎以后,我才发现,接受顺从才是我的命运。那些客人什么都给我,无论是钱还是权力,我算是全都拥有,然而,爱呢?望着带在手上的手表,除了眼前的男人,谁能给我?我爱他,即使他让我看不清摸不着,我还是无法控制自己,只想爱他。

    他对我说,那是他最疯狂的一次,我知道,我当然知道,他那样的人,情感内敛保守,然而谁能够想象,他居然跪在罗马人来人往的广场向我求婚,我们疯狂的拥抱,接吻,手牵着手在街头奔跑。只有那么一瞬间,我想,就那样死了也好,所以,迎面而来的汽车,我并没有避开,如果死了,那真是我一生最完美的完结。然而当我被人推倒在地,身后是绿色的草地,而身上压着的是满眼通红的男人。还没来得及开口,致命的吻便落在唇上,他愤怒而疯狂的想要以另外一种方式杀死我。他的泪,属于我的那一刻,我想,他的心,大概也是属于我的。

    他喜欢的音乐变成了我喜欢的,他喜欢我所喜欢的一切。然而我不明白,他有时候会疯狂的毁掉我喜欢的一切,又买回来赔我,对我道歉。他说,我不是这样的,他让我不要那样,然而,那样,是哪样?我迷茫了。

    国庆节的时候,他突然大半夜拉着我去定戒指,真的,我虽然一次次想过,戒指戴在我的手上,会是什么样子。他和我不一样,却定了在他能力下,最珍贵的戒指,即使我拒绝那个价格,却也没断了他的决定。我们手牵手回家,他的外套披在我的身上,一条围巾,温暖着两个人。路灯下只有我和他,漫漫尽头,只有我和他。

    圣诞节,我没有想到会遇到一个难缠的客人,即使我一再明确,我已经放弃那样的生活,却被人半推半抱的推进了我如今的家,我和他的屋子。他回来,不听解释不问缘由,拳脚落在我的身上,说我背叛他,骗他,离开他,然而口中的名字,却是我永远无法忘记的名字,原来,他从来不曾爱过我。

    我真的无法忍受这样的日子,他常常发疯,他看不到我,他心里眼里,即使我在他的面前,他都看不到我。一次次的发火一次次对我动手,而后又如狗一般跪在地上挽留认错,我那么爱他,可是他不爱我。

    这是第二次,我带着男人回到家里,毫无顾忌,我感觉我太疲惫,我需要让自己迷恋一些东西来缓解我的痛苦。那就是生理需求,沉醉在肉体的折磨下,忘记一切,忘记事实。他的拳脚又落在我的身上,甚至我无法呼吸,被捏住脖子的时候,我想,他也许真的会杀了我。然而他没有,多可笑。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清醒,他要我解释,解释什么呢?我本来就是那样的人,他知道的。而后他说什么?他说他不介意?是啊,他确实不介意,即使我多次在他的暴力下流血哭泣,然而在他看来,我只不过是他爱到骨子里,离开他的那个人。他不爱我,或许他爱惨了我,只不过,他眼中的我,却不是那个不断祈求他给我一份爱的陵端。我想,我爱不起了,我有我的骄傲,即使孤独一生,我也爱不起这个让我单恋三年,思念七年,爱了十年的男人,我倦了。

    握着他脖子的手,我真的有想,杀了他,然后,我的苦,一切都结束了。我会放弃那些灯黄酒绿的生活,回到那个心疼我救了我的男人身边,我的干爹,那个人,总是比谁都在意我。然而,他说我折磨他,我让他痛苦。我想笑,却笑不出来,我连眼泪都不想给他。他的痛苦是我给他的么?他的绝望是我给他的么?那么我的苦呢?我和他说过,我对很多人都说过喜欢,确实无论真假逢场作戏,然而只有他,是我第一个爱上的人,最爱的人,我愿意为他放弃一切,可惜,他不爱我,永远也无法爱上我。

    我在想,那个人在生命结束的时候在想什么?痛苦的挣扎,还是认命的结束?这一切我无从得知,毕竟,一个死人,我能要求什么?警报器将我因这个故事而郁结的心思拉回了现实,也顾不得其他,取了镇定剂便往病房走。进门的一瞬间倒真的把我吓了一跳,那个病人腹部有几道红色的痕迹沾染了病号服,屋子里的另外三个男人,一人伸手捂住病人流血的口子,一人将他压在床上制止他的动作,而跌坐在地上的男人因惊吓而满眼通红。门口摔落着沾血的水果刀。

    “他怎么了?”我压下压抑的心情将镇定剂推入病人的身体,叫了医生过来。我是精神系,外伤还真是没办法。

    “他本来还好好的,说着会将人找出来,可是突然说自己笔记本不见了,然后就发了疯的自残。”

    “你是?”说话的男人我是第一次见,有些好奇,这半年来,我并没有见过这个男人。

    “百里屠苏,他的,朋友。”那个男人手上还沾染着血迹,除了欧阳少恭以外,他算是最镇定的人。而那个叫肇临的孩子,想必被吓的不轻。也是,也才是一个十八岁的孩子罢了。

    “医生,我想带他走,可以么?”入夜,我没有想到那个叫百里屠苏的男人会来找我。

    “你带他走的理由?”我长时间的工作让我有些头疼,只能按着太阳穴让对方坐下。

    “他的,爱人。”

    “如果死者家属同意的话,我没意见。”那个男人言语虽然迟疑,然而,却能看出他的决心,我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半个月以后,病人被那个叫做百里屠苏的男人带走离开了中国。我看着坐在我桌前的人,有些心疼。“就这样让他走,不会不甘心么?”

    “端哥,喜欢他,不会怪我的。”

    其实这个案子我是知道的,病人是杀人犯,毁尸灭迹,甚至吃了那个死者,却在第三天去局自首报案。我曾经想过,也许是因为太爱,所以才如此疯狂。然而多日前看了那本被病人落在角落里的笔记,我又觉得,也许,从来不曾爱过。然而一本比生命还重要的笔记本,即使病人全无理智,却如此宝贵的东西,死者,真的没有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么?不过,那与我有什么关系?我只不过是一个医生,快被自己逼疯的医生,被病人逼疯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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