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進局子了
小說: 何大少與方嘟嘟 作者:町川 字數:2122 更新時間:2019-04-25 19:16:15
妖孽平時極少喝酒,幾乎可以說是滴酒不沾。
因為方韌說過一次喝酒傷身,他連應酬時的酒局都能免則免,免不了就帶上秘書和公關部經理一起去擋酒。索性以他身份地位家世背景,也沒有誰會真正和他計較這些。畢竟Zero集團的太子爺能出席任何一場酒會飯局,那都是給足了主人面子了。
故而,十分理所當然的。一瓶Golden Grain入腹,何大少已經是尾巴朝天嘴掛饞涎,說話也開始口齒不清顛三倒四了。
Fred半摟半抱把人弄上了車,朝著他早就打聽過的高檔別墅區一路慢悠悠地開過去。
妖孽歪在副駕駛上,竟然也沒睡著,只是一言不發地望著車窗外飛逝的街景,眼神獃獃的,安靜得讓人心疼。
道路兩旁的街燈透過茶色車窗玻璃,在他精緻的臉上落下一個個五顏六色的光點,三分頹廢七分醉人。
Fred故意把車開得很慢,私心裡想跟這個人前神氣人後傻氣的傢伙,多呆一會兒。
妖孽酒勁上來了,臉色潮紅目光渙散,視線里一片模糊,看著外面的燈箱、電線桿子、垃圾桶什麼的,都像是嘟嘟。
他覺得自己的意識很清醒,因為他能分明地辨認出,這些東西都是自己的幻覺。嘟嘟不是電線桿子,也不是垃圾桶。可是那麼多嘟嘟的幻象在眼前繞,他就覺得心裡很亂,想摔東西想大喊,想找個人好好打一架,又想有誰來把自己揍一頓,最好是爹媽都不認識的那種。
他胸口疼,疼到全身上下大小血管沒有一處是不被蔓延波及的。
「真他媽想死啊!」妖孽一會兒把衣服揪出褶皺,一會兒單手握拳咚咚咚地拚命敲自己的肋骨,聲音突然拔高又帶著嗚咽低下去,「真他媽想死啊……」
Fred放在方向盤上的手攥出青筋,另一隻手輕輕握住妖孽的手,臉上滿是疼惜,「歡歡,乖一點歡歡,我們很快就能見到嘟嘟了。你要聽話,聽話我就帶你去找嘟嘟。」
「嘟嘟……」
「嘟嘟不要我了嗚哇——」妖孽猝不及防地放聲大哭起來,哭得撕心裂肺,可憐極了,「嗚嗚……嘟嘟不要我……不要我了怎麼辦?」
Fred心裡猛地一疼,眼淚突然模糊了視線。
他輕輕一打方向盤,把車子停在路邊,解開安全帶伸手把哭成淚人兒的妖孽抱進懷裡,「他要你的,你聽話不哭,他就一定要你。你看,嘟嘟在等你回家呢,你這樣嘟嘟要擔心的。」
妖孽停下哭聲,抽抽搭搭地抬頭盯著他,「你說真的?」
「我說真的。」Fred溫柔地摸了摸他的眼睛,心裡鬆了一口氣。
妖孽頓了一秒、兩秒,隨即哇地一聲哭得比之前更凄慘了,「你騙人!他不要我了!他不喜歡我!不喜歡我!不喜歡我!不喜歡我!」
Fred顯然沒有應對過這種狀況,一下子就急了。該怎麼辦?他皺眉想了想,從妖孽外衣口袋裡掏出手機,抓著他的大拇指在home鍵上按了一下,輕輕鬆鬆解了鎖,打開通訊錄第一眼就看到了置頂備註【A親親老公男神嘟嘟寶貝兒】的號碼,無奈地輕嘆了一口氣,正準備撥過去,方韌就自己打過來了!
Fred眯了眯眼,按了接聽鍵,聽見那邊傳來方韌擔憂的聲音,「家歡!你在哪兒?」
「您好,我是「藍光」酒吧的老闆,何總喝醉了。能麻煩您過來接他一下嗎?我們在永寧區海泰路和錦山路交界處,旁邊是一家KFC。」
「好,麻煩你照顧他一會兒,我馬上就到。」
方韌掛了電話,和沈淵打了聲招呼,立刻驅車離開富山別墅前往市中心。
妖孽哭累了就開始鬧著要喝檸檬水,要吃樹莓蛋糕,跟所有熊孩子一樣不給就哭就鬧。Fred被他弄得束手無策,只好把醉鬼反鎖在車裡,自己下車去街對面給他買。
喝醉酒的妖孽段位比平時高出了不知道多少階,見自己被孤零零扔在車裡,想出又出不去,就開始使出吃奶的勁兒用力拍打車窗玻璃,一邊拍還一邊大喊,「救命啊!放我出去!警察叔叔,我被壞人抓起來了!快來救我!救命啊!」
動靜大得整個車子都在搖晃,很快就引起了周圍執勤特警的注意。
Fred目瞪口呆地看著一輛輛警車嗚哇嗚哇開過來,迅速把他的座駕包圍在中間,反應過來以後拔腿就往對面跑,果汁和蛋糕都不要了。
一群警察看見他衝過來,用鑰匙打開了車門,表情嚴肅地問道:「這是你的車子?」
「哎是是是,警察同志辛苦了,這都是誤會,誤會!」Fred連忙賠著笑臉解釋道,「我朋友喝醉了。我怕他一個人在大馬路上亂跑,這才把車門反鎖了。給你們添麻煩了,實在是抱歉。」
民警目光不善地看著他,「有人報警說你涉嫌拐賣人口,請配合我們的工作,跟我們去警察局做個筆錄。」
「不、不是,警察同志你們真是誤會了!他確實我朋友,他喝醉了,不信你們可以給他做酒精測試!」
妖孽突然從後面撲上來,緊緊抓住民警衣袖子上的警章,「嗚哇——警察叔叔,救命啊!他騙我,還把我一個人關起來!」
「……請配合我們的工作,否則我們只能以拒捕的罪名逮捕你了。」
我真是個好人啊。
城中派出所,染著黃頭髮兩邊耳朵各打了兩個耳洞的男人,一臉生無可戀地抬頭仰望著天花板上白花花的日光燈,長相陰柔通身不羈,怎麼看怎麼都……不像是好人。
「姓名?」
「費正直。正直的正,正直的直。」
「……」做筆錄的警員抬頭意味深長地看了他一眼,「性別?」
「男的。」
「工作?」
「開酒吧。」
「住址?」
「OO路XX街69小區14號樓419室。」
「你把受害者灌醉了反鎖在車裡準備做什麼?」
「……我沒有把他灌醉,是他自己喝醉的。我是準備送他回家,路上他要吃蛋糕我才去買的。我真的是好人,我沒有犯罪動機啊警察同志!」
民警同志臉色有點不好看,「請你配合我們的工作,爭取寬大處理。」
「……」我冤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