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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冬蟬

    (電子競技不需要愛情,所以本文無cp,不過讀者們也可以自己組cp哈。自由磕。該咋磕咋磕) 白鄞澤為了實現自己與已故好友的電競夢想,找了幾位實力強悍的隊友。 其中,有冷酷暴躁脾氣差的 有沉穩清秀頭腦好的 有樂觀開朗腦子卻不怎麼好使的 有逗比單純錢多的 也有失戀了,公司待不下去,被他忽悠過去當戰隊助理的。 至於他自己,在酒後說了一句自己是最帥的…… 其他人看看白鄞澤的臉,再看看自己,好吧確實沒法反駁! 恨! 來看看一隻由24歲電競老男人:白鄞澤。怎麼帶領自己的隊伍站在世界之巔吧!完成他們的不可能,成為在冬天也能頑嬌生長的盛夏之蟬!

    第三章

    小說: 他是冬蟬 作者:素单 字數:2012 更新時間:2021-07-04 01:19:24

    周周?周周……周周……霍走歌腦袋嗡嗡的。

    「叫的這麼親昵?」霍走歌冷笑了兩聲,心臟像是被一隻巨手無情揉捏一般,已經快要出血。

    大概是電腦那邊的女孩子見秦周許久不回消息,又接連發過來幾條。

    「周周,你怎麼不理我呀?」

    「是我昨天玩的太菜了,你不開心了?」

    霍走歌雙眼無神,毫無意識地關閉了電腦。她起身看著酣睡的秦周。

    「周周……你真是在三周年的今天給了我一個最大的驚喜。」說罷,轉身出門了。

    關門聲很大,一向睡的很死的秦周被吵醒了,他緊皺了下眉頭,「關門不能小聲點?!」說罷,環顧了一下四周,沒看到霍走歌的人,只看到桌子上吃剩的半個包子,又摸到了床上霍走歌的手機,大手一拉把被子悶上了腦袋。

    「吵我睡覺!煩死了!」

    ……

    霍走歌漫無目的地在街上走著,面色苦楚,還掛著淚痕,路人見了都紛紛離霍走歌遠點,生怕這是哪裡來地神經病突然發病。

    莫名其妙地霍走歌走到了一處便利店門口,直到門口「歡迎光臨」的聲音響起,霍走歌抬頭看了眼,這才後知後覺。她沒做多想,走了進去,門口的兩個收銀員見了,面面相覷了一下,沒說什麼。

    霍走歌像個行屍走肉般在便利店晃蕩了一圈,腦袋空空,手卻在貨架上有一下沒一下地拿了什麼,過了不大會兒,走到前台將胸口抱著地東西一股腦兒地倒在了收銀台上。

    「結賬。」語氣冷酷,沒有絲毫感情。

    收銀員抬眼小心地看了一眼霍走歌,吞了吞口水然後開始一件一件商品掃碼。

    「一共125,請問怎麼支付?」

    霍走歌恢復了些神色,摸了下口袋,沒有口袋?!再低頭一看,才驚訝地發現自己竟然穿著睡衣就出門了……好在穿的是初春稍厚一點的睡衣,不然指定有莫名激凸……

    好尷尬。

    霍走歌背脊開始出汗,極為不好意思,而現實總是讓人尬上加尬,她發現自己連手機都沒帶!

    「刷我的吧。」

    就在霍走歌要向收銀員解釋道歉時,身旁傳來了熟悉的聲音,她轉頭看過去。

    這不是昨天車站的西裝男人嘛!

    「是你?!」

    男人笑笑,「對呀,是我,真巧。」說著,他遞出了手機支付碼。

    霍走歌看過去,立馬攔住了男人,急道,「這怎麼好意思……還是退了吧……」說著,不好意思地看向收銀員。

    收銀員皺著眉頭,滿滿地不耐煩寫在臉上,「到底要不要?」

    「不要。」

    「要。」

    霍走歌和男人幾乎異口同聲地回答,收銀員沉了一口氣,「嘀」地一聲完成了掃碼。

    霍走歌抽了抽嘴角,不敢看男人,「謝謝……謝謝啊。」說著,拎著東西坐到了便利店地座椅上,把頭埋進臂彎。

    從小到大都沒這麼尷尬過!

    「不用不好意思,就當你昨天給我紙巾地謝禮。」

    男人坐到了霍走歌地對面,霍走歌微微抬頭偷看了一眼男人,見他笑著看自己,立馬又把頭低下。

    男人見霍走歌臉紅到耳根地樣子,十分有趣,便逗道,「你臉好紅。」

    「咳咳……」霍走歌幹咳兩聲,緩解尷尬,等她再偷偷抬頭,發現男人臉撇向別處,沒有再看她,霍走歌舒了一口氣,覺得好些了。

    「謝謝……謝謝你,那個我手機忘記帶了,你把手機號給我,回頭我轉賬給你……」

    男人聽霍走歌說話利索了,便轉過頭,撐著腦袋看著霍走歌,道,「我報一遍號碼,你就能記住?記性這麼好?」

    「emmm,沒事,我回家路上一直背,肯定能記住!」

    「沒事,不用了,等以後萬一還能碰上你再把錢給我吧。」

    「呃,這多不好意思。」

    「沒事,只要你別看到我還躲著我,故意不還我錢就行。」

    霍走歌被男人逗笑了,回道,「不會的,放心。」說完,剛想走,男人又問道,「那你叫什麼?」

    「嗯?」

    「你叫什麼,我總不能不知道欠我錢的人的名字吧,那以後萬一是我在大街上看到你,你沒注意到我,我總不能大喊,那個誰!那個誰欠我錢!還錢!這樣吧!」男人邊說,手還揮舞著,活像菜市場被人偷菜的大媽,大聲呼喊」偷菜賊!偷菜賊!「的形象。

    霍走歌看著他那樣子,尤其滑稽好笑,擰著眉頭憋笑道,「可我名字有些奇怪。」

    「多奇怪?」

    霍走歌遲疑了一會,然後緩緩答道,「霍……霍走歌。」在她回答完之後,就知道男人接下來會是什麼反應,因為從小到大,聽過她名字的人,都得詫異的問一句,「嗯?你為什麼叫這個名字?」

    果不其然,男人眉頭一皺,「嗯?你這個名字好奇特,為啥這麼叫?」

    「因為我媽喜歡唱歌,在生我前還在ktv唱歌,唱著唱著突然羊水就破了,把她朋友們嚇得不行,聽我媽講那時候她朋友們幫她叫了救護車,救護車來的時候剛好唱的那首是我媽最喜歡的歌,我媽放不下話筒,救護人員抬我媽走的時候她還在大聲唱著。所以一邊走一邊唱,走歌走歌,然後我就叫走歌了。」說完,霍走歌撓了撓腦袋,傻笑兩聲,「這名字是不是起的有點隨意……」

    「不隨意,倒是挺有紀念意義的。」

    霍走歌垂下了眼眸,一副心事掛在臉上的樣子。她想起了之前秦周調侃她名字奇怪的時候,不自覺的霍走歌手捂上了心口。

    一想到秦周,心總是忍不住的痛……

    「你,你怎麼了?」男人見霍走歌面色不怎麼好,關心道。

    霍走歌搖搖頭,回道,「沒什麼。」說完拎著袋子起身了。

    「你還沒問我我叫什麼呢?」

    霍走歌遲疑了一會,看著男人問道,「那你叫什麼?」

    「白鄞澤。」

    霍走歌點點頭,「好,我知道了,今天謝謝你。」說完,出了便利店的大門,朝家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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