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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水

    沈徒水穿到一本狗血言情小說里,主線任務幫助小說男主爭奪家產,不靠譜的系統沒把他送到主角身邊,醒來就在深山裡,一旁是虎視眈眈的陰鬱反派男二,看著眼前還是小屁孩的反派,在馬上掐死就可以回去自己世界的誘惑中選擇做一名合法公民。

    第三十八章

    小說: 遇水 作者:木鬼7 字數:2268 更新時間:2023-03-30 09:47:02

    班導怕班裡學生放學作鳥獸狀狀逃開下午的比賽助威,一下課就堵在班級門口,女生倒是熱烈,小部分像沈徒水這樣對運動不感興趣的男生垂頭喪氣排著隊跟著大部隊去操場,集體活動卷柏也不能倖免,跟沈徒水並肩走向操場。

    小說男主的優勢渾然天成,看台已經聚集了很多人,找到自己班級平時的看台位置,所有人都入座,平時學習禁錮慣了,難得有這種活動,學校大部分人都來湊熱鬧,女生最多,一操場都女孩子的馬尾。

    何日新沒上場,平時也就跟著秦松和姜元小打小鬧,真到了學校比賽沒他的份,他們學校沒有體育特招生,這場比賽就挑了幾個平時球打的好的高個,秦松和姜元最後一節都沒上,提前到場地熱身放鬆。

    哨聲一響,少年高挑的身影躍向空中,修長有力的手觸碰到球體,場內立馬傳來尖叫聲,耳邊傳來籃球入框以及球鞋在地板上摩擦出的聲音,沈徒水懶散的身體也跟著緊湊的比賽坐立起來,雙眼焦距在球場上跑動的身影上,體育運動的迷人處就在這裡,沒有硝煙的戰場,奮力的奔跑,目標就一個拿下比賽。

    橘黃色的夕陽落在每個人身上,汗濕的球衣,粗重的喘氣聲,渾身散發著運動帶來的熱意。

    秦松頗有,「年少春衫薄,騎馬倚斜橋,滿樓紅袖招」,場上女孩子的叫喊聲喝彩聲震耳欲聾。

    少年奔跑在球場上,眉宇間都是意氣風發。

    沈徒水有些羨慕,自己沒什麼運動神經,中考的投籃還練習了大半日子。

    卷柏側目看了眼全神貫注被場上比賽牽動的沈徒水,心裡說不清的不舒服。

    加上替補,他們就7個人,第三節打完個個氣喘吁吁,立元作為私立高校,場上每個人的家庭身份擺在那裡,裁判都選了好的,球場上頭的那一會兒可不管你是市長兒子還是什麼百億資產公司的獨子,眼裡都只有對勝利的渴望,身體的碰撞都難免,還沒打完人就不行了兩個,身上都帶了碰撞後的傷痕,腿抖的抽筋。

    「再找個吧」,體育老師蹲在地上給隊員按摩,把目光放向自己班的觀看台。

    「把卷柏叫來」,手裡的活沒停下,喊一旁的體育委員。

    體委穿越人群俯身到卷柏身邊跟卷柏耳語。

    「他不行吧」,沈徒水驚訝的看向一旁的卷柏,都沒見過他往球場跑。

    卷柏挑了挑眉,拒絕的話扼殺在腹中,把校服外套脫了甩在沈徒水懷裡。

    不行?呵。

    「記得一會兒叫大聲點」,湊到沈徒水耳邊留下輕飄飄的一句話,嘴角還帶著志在必得的笑意。

    「一班怎麼回事,上場的一個比一個帥」。

    「我知道他,新來的轉校生,聽說從小就在M國上學」。

    「啊,這不妥妥小說霸總早期設定嗎」。

    沈徒水怔怔的抱著懷裡的常服外套,剛剛說話靠的太近,呼氣聲噴到耳框,引起一股燥熱,耳廓都散發著不正常的緋紅。

    本來咬的緊的比分,卷柏上場後瘋一半的拉開,他看了三節,基本摸清雙方的打法和套路,一上場氣場全開,游弋在球場中。

    籃球在他手裡跟有生命力似的,去哪裡全憑他心意,運球拉回跳投,嫻熟的crossover貫穿球場,誰防誰倒地,經典腳踝終結者情節,手一擺籃球唰的入框。

    第四節就是他的個人獨秀,他剛上,跟打了好幾場的幾人不一樣,渾身都是力氣,別說對手,隊友都跟不上他的快節奏,一整節17分鐘氣場全在立元,打的對手叫苦不堪。

    卷柏把手裡的球隨意的拋向球框,轉頭看向看台的沈徒水,四周聲潮湧散開,目光猶如帶著實質性,膠定在沈徒水臉上。

    隨著最後一球的進框聲,場內氛圍直接頂向高潮,議論聲喝彩聲跟潮水似的湧入耳朵里,偌大的球場人聲鼎沸,沈徒水卻感覺隨著那個意味不明的眼神變成無聲的黑白默片,唯一的亮點只剩下場上穿著校服褲,黑色t桖衫的男生。

    沈徒水沒有像卷柏說的一樣喊大聲,心倒是跟著提起來,感覺都到嗓子眼裡了。

    這傢伙真出風頭啊。

    真該死啊打這麼帥做什麼。

    一下場妹子都往前涌,把幾個人圍的水泄不通。

    看完了沈徒水也該出門找吃的了,好看是好看,一旦結束餓意湧上來,啥也不是。

    看了眼前排躍躍欲試想去送水的班裡女生,拍了拍她的肩膀。

    女孩子回過頭。

    「同學,幫我把衣服和包拿給卷柏」。

    「啊真的嗎」,女生立馬接過衣服書包,把同伴遞來的未開封礦泉水拿在手裡,起身走向球場邊。

    沈徒水笑了一下把書包甩在身後,想著今天要吃什麼,每天最煩惱的事情就在這裡了,快餐零食很容易吃膩,跟秦松一樣喊家裡人送來又覺得大少爺派頭難受。

    今天吃頓好的吧,聽張輝說新開了家烤肉店。

    一個人吃飯對於沈徒水來說沒什麼感覺,他向來獨行慣了,就算大學了也依舊,沒課就去打工,很少跟寢室里的人一起出門,唯一一次還鬧得不愉快。

    想到大學又有點兒傷感,努力了那麼久的生活突然沒了其實心裡不太好受,跟做了一場夢似的,時間越久他就容易忘記自己是誰,這是不是也是一場夢呢。

    現在宋子祈這三個字他聽到已經能反應過來了。

    低頭看了眼明細皮嫩肉的雙手,這世界沒人會知道沈徒水了吧,可能有天他自己也會忘記了吧。

    唉,想這些做什麼,多想想現在錢包里和銀行卡里的零花錢,多想想一會兒要吃的烤肉。

    卷柏看了眼要離開的沈徒水,拒絕了老師一起慶祝用餐的要求,從女生手裡接過自己的衣服和包,朝著沈徒水的方向追去。

    很奇怪,卷柏總覺得宋子祈那張臉他在哪裡見到過,很久以前,至於多久他都有點兒理不清,不是小時候跟在秦松身後那個膽怯的樣子,而是別的。

    沈徒水腦袋裡想著一會兒的烤肉腳步也放快了一些,卷柏小跑了幾步才追上。

    「去哪裡」。

    卷柏低沉淡漠的聲音在耳邊響起,沈徒水停下腳步看向側邊的他。

    「吃烤肉」,見他滿頭大汗,從褲包里拿出一包紙遞給他。

    黑色包裝的面紙巾帶著清淡的香氣,扯了兩張出來,剩餘的還給沈徒水。

    兩張紙擦完濕漉漉的,放在手裡揉皺一團,路過有垃圾桶的地方隨手投進去,剛剛興奮的比賽還停留在軀體里,有點兒燥熱。

    「一起」,難得他發出同行的要求。

    「隨你,你自己付錢」,今非昔比,人家可不是一碗面一個饅頭能騙來做工的小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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