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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正在分手中

    渣受忠犬攻/第一人稱/男團學 有事業心不是一件壞事,顧墨覺得就算是給他一把多爛的牌他都能打出花來,他可以步步為營,利用所有人,沒人規定自私自利是種罪。 十一年前,顧墨有恃無恐,按照李又林的真心去編排一場虛情假意的戲碼;十一年後,顧墨看著眼前陪伴他走過兵荒馬亂的青春的李又林,意識到這場荒唐的鬧劇結束,他卻成了走不出的人。 「你最想回到哪個時候呢?」 應付主持人這種煽情提問,顧墨自然懂得拿捏團粉的淚點。 「當然是要回到我們所有人第一次認識的時候啦,我要把這寶貴又來之不易的十一年再體會一遍。」 顧墨太善於撒謊了,這十一年的每一秒鐘,他都在給自己編織一套完美的話術,企圖騙過自己,騙過所有人。 但他最想回到的時刻還真的不會變,他想回到他和李又林的十七歲,回到那個事事有回應的有恃無恐的專屬於顧墨的十七歲。

    第八章 想念

    小說: 現在正在分手中 作者:姜骑驴 字數:2016 更新時間:2023-05-19 02:43:50

    街邊路牌的輪廓被俗氣的黃色小燈球纏繞,我不止一次跟人吐槽過這些路標,冰冷冷的金屬牌上硬是要寫的花里胡哨,像青春期看過的疼痛小說,不是「我在北京很想你」就是「想你的風又吹到了北京」,多看一眼就會讓人覺得要酸掉大牙。

    想念是件很蠻福祉的事,如果我沒被它纏上的話。

    忘了是哪年,我的收入終於還清了公司的培訓費,開始正常清算,沒過多久,我攢下了能買一間小公寓的錢。我慶幸自己不用再和周佳能擠一個房間,不用在睡意朦朧的早晨跨過堆了滿地的盒子和衣服去洗漱間門口排隊,不用再和他們剪刀石頭布決勝負,選出一個倒霉蛋去洗碗。

    我享受了三個多月的獨居生活,後來因為團體活動,我決定暫時搬回宿舍住,開門的瞬間,我正要彎腰脫鞋子,就被李又林抱住了。

    他說:「我好想你呀。」

    因為記不清是那一年,所以也記不清那個抱我的李又林是多少歲,只記得他那時候薄薄的一片,像是剛抽條的小樹苗,語氣還帶著小孩子那種自然的撒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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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車鳴笛聲響起,又將我拽回現實,我挺煩自己老是去想過去的東西,那些東西又回不來了,再想也回不來了。

    覺得胸口悶,我把外套拉鏈拉下來,可是溺水般的窒息感還未消失,我像躺在海邊金色的軟沙上,腥鹹的海水漫過我的身體,流進我的鼻子、嘴巴、眼睛,流進我的心房,隨之而來的是難以忍受的劇痛。

    「顧墨,你別多想了,我們還能找到更好的製作人的。他那種曲風,做得不錯的多了去了,又不是獨他一個。」趙柏坐在主駕駛,撇了眼車內後視鏡,伸手把空調打開。

    我閉著眼搖搖頭,從喉嚨里艱難擠出兩個字:「不是」,我想儘力控制住自己的表情,別讓悲傷用這種形式難堪地表現出來。

    我答非所問,覺得渾身脫力,我知道在趙柏眼裡,我此刻的表現可能像個發狂的妒婦,他知道我嫉妒李又林,嫉妒他的樣貌,嫉妒他的才華,嫉妒他的全部,於是趙柏又試圖安慰我:「顧墨,你寫的不比他差,只是咱們公司就是這樣,他不讓你用自己的曲,不代表說你的曲寫的不好啊。」

    幹笑幾聲,不再答話,我沒辦法去跟他解釋清楚,我倆這番胡說得驢頭不對馬嘴。

    我真想告訴趙柏,如果我還是從前那個因為李又林比自己強就難過的顧墨可太好了。

    真正使我難過的,是方才主管口中那首《rising》,難過的是寫那首歌的人,是李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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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首歌的發行是在某一年的年初,在那之前不久,我將房間里所有和他有關的,和那些所謂浪漫回憶有關的,被我稱之為「垃圾」的東西,不管不顧地裝進一隻紙袋,然後狠狠砸在李又林身上。

    我跟他說,你就是黏在我腳底的口香糖,是一條惹人厭煩的哈巴狗,是想拖著我下地獄的水鬼,我恨不得你死了,恨不得從來都沒認識過你,你最好滾遠點,別站在我面前惹我噁心。

    那是一個很好的春天,monster蟬聯了三年年度最佳組合,完成了海外巡演,我們真正的登峰造極了,但李又林的愛情沒熬過寒冬,死在了春天來臨前的那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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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痛苦地縮成一團,在心裡告誡自己「停下停下」,我不敢去回憶李又林在聽到那番話後的表情,我在想如果回憶是具象的就好了,我要一刀刀割得徹底,讓他們別來阻止我忘卻過往。

    「顧墨?」趙柏將車停到路旁,伸手去拉我「你怎麼了,是不是身體不舒服?」我避開他的手,搖搖頭:「送我回家吧,頭好痛。」

    我在心裡想,李又林在把那首歌交給公司那刻,會不會想起前幾天我朝他身上砸東西時的醜惡嘴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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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討厭別人提起我剛出道時的樣子,那時我是個不折不扣的醜小鴨,但我從小到大的角色卻是白天鵝。

    我家庭條件不錯,爸媽又是開明的人,人家說男孩要窮養女孩要富養,我媽一聽不樂意了,吹鬍子瞪眼地跟人吵吵起來,她說哪可不行,那是潛在的重男輕女思想,不論男孩女孩我都要把他養好。

    我媽是一個很酷的人,幹什麼都風風火火的,九十年代中,她抱著我坐了幾個小時飛機,飄洋過海去看她口中遠在韓國素未謀面的老公,她跟我爸掰扯著講道理,她說你是在北京跟我領了證有了孩子的老公,但安七炫是我一見鍾情的老公。

    我爸懶得聽她瞎扯:「你到底得一見鍾情多少人,前幾年喜歡那個老跳太空步的,現在又看上個整天穿的跟迪士尼玩偶一樣的。」

    那時的我連幼兒園學歷都沒,更別提台上的人唱的還是嘰里呱啦的韓國話,我穿著H.O.T的白色應援服,被我媽抱在懷裡,就看見幾個穿得五顏六色的人滿場跑,其中有個帶黃帽子的把我抱上台,周圍的人群爆發出尖叫,我心想這幫韓國老娘們兒吵吵死了,於是板著個臉也不笑,那個黃帽摸著我的頭說:「這個小男孩很有大明星的風範哦。」

    雖然我和我媽都沒聽懂這句話,但還真讓他說中了。

    我們家沒一個人有音樂天賦,偏偏我嗓子亮得撼天動地,我媽百思不得其解,我爸說這屬於基因突變,我媽想管他基因突變不突變的,反正這嗓子不能浪費。

    她給我請了老師,每天學兩個小時鋼琴和一個小時聲樂,那個年代鋼琴貴的嚇死人,但我媽看我坐在上面彈得樂呵呵的,咬咬牙還是買了台。

    我去參加過各種各樣的比賽,幾乎都能拔得頭籌,所以我至今搞不懂,那年青歌賽我為什麼落選了。

    這也許是冥冥中註定的吧,我這個從小到大被歡呼聲和掌聲簇擁的人,也要來嘗一嘗坐冷板凳是何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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