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律師歐陽
小說: 深度摧残 作者:清污 字數:1764 更新時間:2019-04-26 11:02:05
「那就這樣吧,余老師,這周六我一定回學校拜訪。」
掛上電話,歐陽鴻飛看了看手錶,十點五十二分,這個電話的耗時超出了預期兩分鐘,下面的工作要抓緊了。
他從電子郵箱里調取出一份文件,是秘書昨晚加班到十點為他整理出來的。那雙炯熠的鳳眼放射出鷹一樣的銳利目光,他一目十行瀏覽起幾十頁的文件。
文件的首頁,是公訴案被告人的簡歷,妓/女,36歲,單身,育有一子,因利益糾紛謀殺了雞頭,本來已經認罪,又在兒子的勸說下翻了供。
陳翠翠的資料簡單而直白,沒有可圈可點之處,他看了幾眼就略了過去。
值得分析的是陳宇的資料和自述書。
這個不滿十六歲的男孩,將成為這起案件的唯一一位辯方證人,他要證明陳翠翠並非蓄意殺人,而是出於保護愛子而失手誤殺。
歐陽鴻飛仔細閱讀了一遍陳宇撰寫的事件經過,越往下看,他的心就越來越躁動。他是出了名的工作狂人,具備律師特有的職業性的冷靜和客觀,很少會被委託人的故事所打動,可是這次,他不得不多費些時間,專註於陳宇的自述。
他用滑鼠在文檔上圈圈點點了一番,然後站起身,走出辦公室去給自己泡咖啡。秘書見了,也沒有接過本是她的分內事,因為她很清楚歐陽律師的習慣,如果他看完委託人的資料,不聲不響地親自去泡咖啡,實際上是在給自己一段空白的時間,在大腦里整理事件的來龍去脈,和公堂論點。
這個案子在業內引起了一番小風波,原因之一便是,案件中涉及對男性的侵/犯,這無疑是目前中國社會輿論方面的敏感點。公眾對這類事件通常抱有極強的獵奇態度,可是如果真的放到大廳廣眾前去評說,又會因為牽動倫常和性/向問題而諱莫如深。也正是這種根深蒂固的倫理層面的偏見,使得能夠走出來為自己維權的受害者,必須承受相當大的輿論壓力。此外,法律上尚未形成切實可行的用於保護男性受害者的量刑及懲處條款,也是讓此類案件一直處於灰色境地的原因所在。
作為律師行業小有名氣的青年才俊,歐陽鴻飛年輕有為,才三十歲,就已經在市中心黃金地段的高級寫字樓里,擁有了一間自己的事務所。他當時之所以想要接下這個案子,主要就是沖著為男性受害者維權的這一挑戰,所以他才拒絕了某財團遺產糾紛案這樣的重金委託,而去做幾乎是公益性質的公訴案辯方律師。
撕開紙包,把粉末倒進馬克杯里,接上熱水,咖啡的濃鬱氣息在空氣里四散開來。
仔細看了一遍資料,這個案子還真是棘手,準確的說,是沒有打官司的必要。
陳翠翠翻供在前,再加上她自身的職業背景和生活經歷,勢必從一開始就失去了公眾的信任。而陳宇無疑是案件的關鍵性人物,除了被殺的閔龍,他也是本案中最大的受害者——這樣判斷的前提是,他的自述是真實的。
他的自述是真實的嗎?
親生母親為了還債,背著他簽下了一份不道德的協議。他被騙到一間屋子,在那裡遭受了長達三個小時的性/虐/待。事後發現那份協議被施/虐者做過手腳,母親去找被害人閔龍理論,又被閔龍鉗制著簽署他的賣身契,母親為了保護他,就與閔龍扭打,失手殺死了他。
歐陽鴻飛端著咖啡回到辦公室,坐回電腦前,呡了一口咖啡,再一次看向電腦熒幕。
問題在於,陳翠翠曾經當著警察的面口口聲聲說過,陳宇受到的侵害都是出於自願,現在又涉及到改口供,必然又一次失去了公眾的信任和好感。而陳宇這個人,前不久也做了一次網路紅人,憑藉著「公用男娼」的名分,被公眾關注。
他的名聲一直不好,據說他所在的學校抱著「有教無類」的初衷,低調處理關於他的流言蜚語,直到他用色/相去騷/擾德仁中學的捐資人葉明真,校長凱慶洋再也忍無可忍,給他一個通報批評,在受懲罰的過程中,學生們用手機拍下他的照片,發到了社交網站上。
這樣的一個人,他所自述的經歷雖然值得同情,可是有多少人會相信?
又或者,他所說的本來就不是真的?
就目前掌握的信息看來,這對母子明顯的理虧,可是既然如此,陳宇又為什麼非要打這場官司呢?畢竟要在公眾面前承認並述說被侵犯的經歷的人,就是他自己啊,他真的不知廉恥到這種地步嗎?
歐陽鴻飛站起身,走到面向街區的落地窗前,目光眺望遠方,城市上空鱗次櫛比的樓頂間,飄浮著一層冬季特有的清霧,在太陽光的照射下,彌散出明亮卻並不刺眼的光線。
他想到了最頭疼的一點,不禁冷笑了一聲。陳宇被性/侵——或是心甘情願地去「試工」,這件事至今已相隔了一個多月,他身上已經再也找不到任何被侵犯的痕跡。
「證據,頭疼的證據啊。」
歐陽律師的嘴角掠過一抹優美的弧度,他端起馬克杯,把咖啡一飲而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