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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惡的救贖

    華天X林雨;黑道大哥X混混 在一個夜裡,隨著張刑警的意外死亡,不斷有刑警遭受殺害。幕後兇手究竟是誰?一個是玩弄警察的變態老大,一個是嗜酒的混混。「我知道你沖我開槍,總有你自己的原因。」魔影幢幢之中,真相漸漸浮出水面…… (涉及監獄PLAY,復仇梗,執槍相對梗等等)

    第九章(4)

    小說: 罪惡的救贖 作者:六号先生 字數:3218 更新時間:2019-09-22 01:23:34

    「在嗎?」

    門開了,一個男人跪地磕頭。

    「我想獎勵他,讓他進來。」

    那男人點了點頭,門關上了。

    周圍徹底安靜了。

    許久之後,門開了,森江瞳走了進來。

    「快過來。」

    聽到主人房間里傳來的槍聲,門外的男人匆忙跑了進來。主人厲聲咆哮,發出了撕心裂肺的怪異笑聲。難道主人消失已久的瘋狂又回來了?這種不安喚起了沉寂在男人心底的恐懼。

    他推門進來,眼前的情景令他毛骨悚然。無法辨認,只是看似人臉的東西緊靠在主人的中心旁邊。主人的臉上濺滿了鮮血,像要窒息似的連連咳嗽,怪笑連連。更令他震驚的是,那隻沾滿鮮血的槍正緩緩地對準了自己。

    最後一刻,某個場景掠過那個男人的腦海:散發著血腥味的狂亂深夜,惡魔們紛紛舉起了酒杯。

    凌晨一點。

    正在觀賞夜景的Awl把雞尾酒杯放在窗邊。頂層豪華包房的會客廳里流淌著巴赫的無伴奏大提琴組曲。搖曳不絕的旋律令人心曠神怡。這是心靈的旋律和動蕩。含蓄卻又暴露,溫柔卻又強烈,這是綿綿不斷的流動。這正是他的追求。

    今天。此時此刻,已經是萬事俱備,只欠東風了。

    想到這裡,他又端起了酒杯。寬闊的客廳中央擺放著紅木桌子,上面放著長長的環刀。他拔刀出鞘。環刀發出了低沉的響聲。他小心翼翼地凝視著環刀。果然不愧為名刀。越是蘸的鮮血,越是寒光料峭。幾乎不用仔細擦拭。當然,這樣絕對不行。越是到了最後,越是不能出現分毫失誤。

    雖然時間不短,但是進展順利。警察絕對不可能找到我。從來都是這樣。我已經領先他們幾步,調整好了一切。他們永遠不會忘記我,但是永遠也不知道我是誰。

    了解我的人不可能存在於這個世界上,不可能和我腳踩同一片土地,呼吸同樣的空氣。這樣絕對不行。我是影子。我是黑暗。無論怎樣照耀,黑暗也不會消失,只是暫時隱身於光明罷了。

    他試著揮了揮刀。這是最後的機會了。很快,這把刀就要離開我了。令人遺憾的是將來再也沒有機會握住這把刀了,但是這樣的想法必須儘快捨棄。之所以直到現在我還能隱藏於黑暗,無非就是因為萬事不縈於懷,我只是因委託人之邀而臨時帶上這把環刀,它的作用和一枚小小的髮夾沒什麼不同。只要握在我的手中,整個世界就會全部歸我所有。一切都是我的武、我的化身。如果離開我的手,不僅變成別人的東西,甚至成為我的敵人。我能夠給敵人的只有死亡。一切都因我而存在,也因我而具有意義。

    我是Awl。世界拋棄了我,我也拋棄世界。我就是世界的全部。

    放下環刀,他喝光了杯子里的雞尾酒,隨後靠著沙發,閉上了眼睛。他的腦海里浮想聯翩。雖說是雞尾酒,但是連飲幾杯,他還是有些傷感。音樂也是這樣。他決定讓自己盡情地悲傷。剛則易折。前輩殺手之所以短命,原因就在於此。他們總是過於緊張,而且不能享受人生。殺人是殺人,我是我。忘記這點的瞬間,很容易會受傷於自身內部的刀。傷口雖小,但是關鍵時刻卻成了重傷。然後,就結束了。

    他把身體和心靈交付於飄搖之地。

    這件事結束之後,我要去哪裡?按照原計劃回去嗎?真的能夠忘記一切,幹幹凈凈地回到最初嗎?

    撲哧,Awl笑了出來。「平凡」,這真是個陌生的字眼兒啊。即使滿心想與之親近,終歸是親近不起來了。他天生就與平凡相距遙遙。

    每當想起悲慘的母親終生守候離家出走的丈夫,我總是情不自禁地心生厭惡。對於那個借口去買煙便永不歸來的男人,也許作為妻子可以相信他,但對於子女來說,卻很難做到。對於突然出現在自己的生活中,摧毀了自己的人生,然後憑空消失的人,卻一輩子都忘不掉,這是多麼愚蠢的事情,可人似乎就是這麼愚蠢的動物。而且也正因為這種愚蠢,人類才得以生存。這方面母親又相當嚴重。埋藏在自己的心底也就罷了,您為什麼還要對兒女的名字施以天譴呢?

    我很早就懂事了,從來沒有回家發過脾氣。母親迫於生計再婚,而且帶著個名字怪異、誰見了都能看出明顯是「雜種」的小崽子重新結婚,那麼她要結婚的對象肯定不是「平凡的」角色。小小年紀,我就明明白白地看透了這個事實。所謂結婚,無非是挎著個包袱走進別人家罷了。從第四個開始,母親的臉被他打腫就成了家常便飯,知道就跟我應該稱之為後爸的人咽氣的前一天。那天他喝醉了酒,回家的時候摔倒在水溝里,結果腦袋撞上了石頭。後來村裡人說,如果有人看見應該會救他。有人看見了,卻沒有施救。如果有人想救他的話,是不可能推他的。

    後來我才知道,喝酒撒潑並非只是我們家的問題。我們家與眾不同的地方在於,撒潑的開始和結束都是因為我的名字和眼睛。即使遭受殘酷的毆打,母親還說絕對不會拋棄孩子。這時候,看到母親炯炯有神的眼睛裡閃爍著傲氣,作為兒子的我也不由得感覺凜然可怖。母親任由那個男人毒打,但是每次看到母親狼一樣閃爍的眼神,那個醉醺醺的男人有時也會突然醒酒,停住亂踹的腳,揚長而去。坦率地說,我不喜歡母親摟著我低聲抽泣的樣子。這樣的目光分明是在向我吶喊,殺死他,捅死他。只是,這喊聲堵在嗓子眼兒,沒有發出來。

    第一次看見淡藍泛白的凌厲刀刃的時候,浮現在我腦海里的只有那道目光。好像是從第三次開始,我只能想起得到淡藍刀刃之前的事情。等我回過神來的時候,看到人們遠遠地跑開,相互摟抱,目瞪口呆地注視著我的正前方。我的面前,好像被野獸撕扯得千絲萬縷的血淋淋的屍體倒下了,我的手上和臉上早已沾滿了殷紅的鮮血。直到經過許多事情之後,我才放棄淡藍色的刀,換成了別的東西。後來,每次為了暗殺而必須用刀的時候,我要麼戴上太陽鏡,要麼帶上有色隱形眼鏡,刀刃便不在藍光閃閃了。

    我第一次傷人是命中註定的事。儘管布萊克沃爾在外籍軍團內部也是一支少有人知的秘密部隊,但這裡也並非只有殘忍的事情。即使在布萊克沃爾里,殺人也同樣是禁忌。當然,對待敵人則屬例外。不過那也要在下達出動命令的情況下才有可能。儘管是執行特殊和特定目標的部隊,畢竟這裡還是軍隊,而不是流氓無賴的集合所,也不是人生終點站近在眼前者的垃圾處理廠。這裡有嚴整的軍紀和必須遵守的信條。既有無比殘酷的訓練,也有超越生死的作戰,還有其他地方很難碰到的金錢。當然了,最大的前提就是活著不死。

    根據作戰任務不同而射擊、滲透、清除、掃蕩,這個過程當中隨時都會有人負傷、死亡。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這樣說也許很殘酷,但是日均死亡率還不如交通事故。如果考慮到是在舉槍對峙的情況下出現的死亡,那麼人數簡直就是少的可憐了。這不叫殺人,而是犧牲,不過是運氣不好罷了。雙方正當對峙的時候出現的死亡不是殺人,殺人是單方完成的事。

    我絕不殺人。我只是犧牲更多的敵人,而且跟我較量的敵人運氣都很差。雖然我也得過幾枚勳章,但是我的名字卻被徹底遺忘了。我也不知道那些金屬都給了哪家酒館的後屋老鴇。那又怎麼樣?重要的不是勳章,也不是金錢,而是我活著的感覺。這才是最重要的東西。

    只有傻瓜才為那僅值幾分錢的鐵片而興奮,硬著頭皮衝鋒,結果早早地找個地方躺下了。我不知道他們從那個十字架上貼著鐵片的東西裡面聽到了什麼聲音。既然是傻瓜,也許能聽懂傻瓜隊長的話吧。

    我在布萊克沃爾的時候,有個被稱做土狗的狙擊手。他兩腿修長,身高超過一百九十公分,在那個地方反而成了弱點。不過,黑人特有的爆發力和彈跳力還是震驚四座。無論如何,能夠讓土狗體現自身價值的還是做狙擊手。我知道的狙擊手中土狗堪稱最佳。他可以連續三天不吃不喝,紋絲不動地盯著望遠鏡,直到子彈準確命中目標的心臟才站起來,這早已是盡人皆知的傳奇了。

    我和土狗從剛見面就臭味相投,或許是因為他是同樣不入主流的黑人。我羨慕他的黑皮膚,他羨慕我的藍眼睛。雖然我們相互羨慕,卻又絕對不能交換。第一次見面,我就問他傳說中的三天三夜靜止不動是否屬實。對於尚未熟悉的人來說,這是不便提及的禁忌話題。土狗眨著白眼珠,直勾勾地盯著我。雖然從高處射下來的目光猶如鷹喙直插我的心臟,但是我並沒有退縮。當然我也無處可退。如果我離開布萊克沃爾,就只有一個地方可去,那就是墳墓。當時的情形我已經記不太清楚了,好像我下意識捷運拔出了佩刀。如果不是周圍的人們上前勸阻,也許我們當中的一個人已經入土為安了,而另一個則早就進了監獄。直到現在,我還想像著我在監獄裡度日如年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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