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小說: 白狐 作者:小噫 字數:2003 更新時間:2019-09-22 02:03:21
「你不是回東海了嗎?」少辰甩開義澤的手,厲聲說:「為什麼還要來找我?我們已經兩不相欠。」
「我和那人說好。我把聖珠給他,他把你還我。」義澤雙手握在少辰的肩膀上,情緒有些激動,說:「可是現在,我看到的又是什麼情形?你和他……」
「我不是你的東西。」少辰掰開義澤的雙手,「我把聖珠給你的時候就不再欠你什麼,你和他都沒有權利拿聖珠和我作交換。」
義澤沉默一下,笑了,卻很哀傷。他垂下雙手,退後一步,說:「對,是我傻。我一直都是這麼傻。我以為你陷入危險之中,十萬火急地趕回來。卻,卻不過是一廂情願。跟以前一樣,我一直都是一廂情願。你可以跟任何人在一起,就是不肯拿正眼來看我。你知道我有多痛苦嗎?我看著黐閻為你做那麼多的事,我卻什麼都做不到。我有多愛你,我就有多恨我自己。」
少辰煞白一張臉,當他聽到「愛」這個字眼的時候大腦像是受到重擊,混沌得無法思考。義澤從未說過愛他,從未。他突然陷入鮫人少年的記憶中,睿兒的記憶與情感將他對義澤的感覺混合在一起。那個少年崇敬愛慕著這條白龍,那種最純凈最美好的愛戀。
在鮫人的國度突然降臨一條神龍,他說他是來守護鏡湖。當時的睿兒還是一個孩子,他第一次看到除了鮫人和魚類以外的其他物種,一下子就被義澤的英俊瀟灑風度翩翩吸引住。那時一群沙蟹威脅著鮫人的生活,源於一隻強大的沙蟹精意外目睹了鮫人的美貌,並將這個秘密在沙漠中傳播。沙漠里很多生物意識到鏡湖的存在,隱隱得知傳說的真實。鮫人開始恐慌和騷動。但他的救世主降臨,白龍義澤拯救了他們,他讓這一切又成為秘密。
鮫人是一個柔弱的種族。睿兒從未見過如此強大卻仍體貼溫柔的人,他愛上了義澤,但卻接近不了他的心。義澤總是很悲傷,他常常看著北方。
「我愛的人在那裡。」義澤的深情傷了睿兒的心,但睿兒從未放棄。
「你們為什麼不在一起?」睿兒問。
義澤笑得很憂傷:「因為有人比我更愛他。」
突然有一年,海鳥穿越沙漠,帶給義澤一封信。義澤先是震驚後是痛苦,他化身為龍跟著海鳥飛離沙漠,再也沒有回來。睿兒一直思戀愛慕那條白龍。他想,總有一天他們還會再見。所以他常想離開鏡湖,到沙漠那頭,去看海。
少辰的內心千迴百轉,他知道若是此刻他伸出手,義澤一定會緊緊握住。但他不能,他不想讓義澤被牽扯進來。
「你回去吧,我不會跟你走。」少辰說。
義澤慘笑一聲,深深看著少辰。他的聲音顫抖:「我只想知道,你有沒有,就是一瞬間也好,有沒有愛過我?」
「沒有。」少辰毫不猶豫地說。
「好,好,我知道了。」義澤的神色有些痛苦,但完全是意料之中的樣子,「你愛的一直都是黐閻,對不對?我一直都知道,卻還心存僥倖。當年在冰湖之畔我就看到,他像流星一樣降臨,你第一眼就愛上他,對不對?」
少辰一臉冷峻:「別說了,你走吧。」
「我知道你不想看到我,所以我一直都在避開你。我想要忘記你,徹底忘記你,但怎麼也做不到。我將當年藍色的桐花一直存在海底,想要保留最美好的記憶。但一切都是枉然,因為我配不上。」義澤伸出手來,一大把大把的藍花從他的手中落下來,鋪滿一地。
少辰幾乎就要窒息,他說不出話來,眼看著藍花落在地上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枯萎。
「我不會再來打擾你。」義澤說完,將桌上的蠟燭扔在花海之中,轉身離去。
藍花燃燒著,化為灰燼。少辰獃獃地看著這一切,卻不敢挽留。
他們之間有太多的誤會。
當年那棵桐樹是西關城的神樹,守護著一方百姓。少辰喜歡他,與他私交甚密。當時西關城還屬於虢族,但已受制於晉朝。大晉派來一隊使節,其中有一個道行頗高的妖士,看上了城中心的桐樹,上報給當朝皇帝。皇帝下旨讓虢族將桐樹供奉給大晉,西關城城主居然同意。少辰一怒之下殺了那一隊使節,將妖士的頭顱掛在城門之上。晉朝大怒,派兵攻打西關城,揚言要燒盡虢嶺,將那隻狐狸挫骨揚灰。虢族首領找到正在雲遊四海的齡故仙人,請求仙人幫助。仙人答應收服那隻作惡的妖狐。義澤得知後,為阻止齡故仙人,用三昧真火將桐樹燒盡,餘下一顆真丹,讓西關城城主敬獻給大晉,平息這場戰爭。他還向恐慌的城民許諾,在西關城布下結界,讓狐族永世不得入內。卻不想幾百年後重生的少辰因為魂魄不純,還是踏入了這片土地。
也就是因為這樣,他們之間的溫情不復存在。少辰憤怒義澤殺死桐樹精,與黐閻一同離開西關。義澤傷心欲絕,回到東海。後來,他為了保守神鏡的秘密,把神鏡帶到鏡湖,想在那裡尋求平靜,卻又從海鳥那裡得知少辰遇害的消息。他找到黐閻,黐閻說有辦法能救活少辰。他卻想不到那個辦法竟然是偷取天界聖珠,用罪惡來填補另一個罪惡。
然而,功敗垂成,黐閻遭到暗算,聖珠遺落人間。少辰的魂魄不全,不能入輪迴。義澤以為他此生是再也見不到少辰了,卻不想黐閻竟然……
兩百年來,他日日悲痛。
二十年前,他聽說齡故島鼎山仙品月下石能消除人間痛苦,便去向齡故仙人求取。仙人許諾如果他能作為凡人在人間修鍊二十載成功化解劫數,就贈給他一塊月下石。
義澤懷裡的那塊小石頭,淺紅色,只有小指甲蓋大小。只要將它種在心臟正中,就可以忘記自己最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