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小說: 一年春好處·清明 作者:扶风浪笑 字數:2611 更新時間:2019-09-22 02:09:38
方明朗最初得以認識那個「李鐘的兒子」的契機,大約是來自於要通篇背下那些艱澀難懂的先秦古文。
他的曾祖父,上世紀之初生在了富貴人家裡,自小家境優渥家教嚴謹,得以琴棋書畫皆能信手拈來;當年的鮮衣怒馬少年郎,肥馬輕裘,衣履風流,詩酒趁年華。
方明朗滿兩周歲便開始跟著他。
方家的勢力在北方,然方老爺子從妻子去世之後就對北京再無好感;適時四九城裡正悄然掀拉開家族間明爭暗鬥的序幕,他從高位上退下來很久了,這些事他已經不想再理會,方家也向來是中庸的態度。便只有叮囑兒子莫站錯了隊。
而後,今年春天便帶著小寶遷來南方居住。
方明朗此時有三歲了。
要是多跑幾步說不定還會踉蹌一下的小孩子,要在烏木椅上擺張板凳才能夠得上書桌;這時候便要開始學著握筆寫字。
小明朗可憐兮兮地用手杵著小臉蛋,道:「阿公,好難呀……」
方老先生嗯一聲,並不對他鬆懈。
大約老先生是習慣了對待他的學生嚴苛的舊式知識分子,明朗是他的曾孫,更要仔細要求。
最初方明朗是要躲懶的。
越發睡思昏沉地行進到「六鷁退飛,過宋都」這一章,明朗終於見著他的阿公在藤木搖椅上瞌睡起來。頭髮花白的老人,打起了盹,一時半會兒是醒不來的。
他躡著手腳跑到門口,回頭望一眼,阿公的白鬍子隨著他胸口起伏一動一動的。
方明朗刺溜的就跑出去了,拐角處正好與一人撞上。
那人比他高了半個頭,穿一件髒兮兮的不合身的大襯衫。整個人也是邋遢,頭髮亂糟糟,臉蛋也不幹凈。
那人看著面前這個愣愣望著自己的小娃娃,倏忽莫名漲紅了臉:「幹什麼?!看什麼看啊你!」
這小娃娃穿著精緻的對襟小唐裝,皮膚白嫩得似能掐出水,更要命的就是一對撲閃閃的貓眼——莫名讓他產生相形見絀的局促感來——又分明不想將這種拿不出手的局促感暴露在別人面前。
方明朗被他這一吼驚了一下,慌忙道歉,窘紅了一張臉。
那兇巴巴的小孩把指甲縫烏黑的手藏到背後,一副趾高氣揚的樣子道:「以後走路看著點兒知道沒?!嗯,你叫什麼名字?」
凶神惡煞的。方明朗有點想哭,瑟縮了一下。但看看那小孩彆扭地瞥過臉的樣子,又突然覺得自己這樣的表現大概會讓他傷心,於是道:「我叫方明朗,嗯……就是這個明……」
等方家的阿姨追出來,便見著她家的小少爺蹲在地上拿著一塊小石頭劃拉,在教旁邊李鐘的兒子認字。
所以阿姨見著他們倆玩在一塊兒著實嚇了一大跳,著急忙慌地將小少爺抱回家去。
這個事情,連提都不敢跟方老爺子提的。
她不說,哄著方明朗也不要講。但方明朗總會惦記起。那小孩是他第一個認識的人。
方老爺子看他總心不在焉,不由地將桌上的黃花梨鎮紙重重一敲,佯怒道:「這麼不願意在這兒。回北京去得了!」
方明朗筆一摔,哭道:「可是我想和那個哥哥一起玩,張媽都不肯!不能告訴阿公不然阿公又要打我!」
「我打你作什麼?」方老爺子伊是一愣,頓時明白了,喚阿姨來問清楚緣由,看著對方害怕又自責的模樣,也懶得追究,只道:「帶我們去找找那小孩。」
張媽雖是應了,但一路上都在試圖講明白此事利害,好叫他們爺孫倆會半路折返。
說是李鍾其人,年輕時也是才子一個,彈得了琴,作得了詩,娶了一個歸僑的女兒為妻;那女子家中顯赫得很,她卻執著地嫁給這個窮書生,此後親操井臼,洗手做羹湯。
至於後來。
後來不免成了落入俗套的愛情故事,她遇見真正命里相隨的白馬良人,當初怎樣執意嫁來後來也怎樣執意要走。李鐘沒了她,哆嗦著也要保存著那點驕傲活得體面點;然而一年後,偏生有人差了夥計送回來一個幾個月大的嬰兒,說是他李鐘的孩子,她不要,她的那位他更不會要。
李鐘不過一個瘦弱書生,在南方小鎮上當個教書匠,領一點微薄的薪水;身子骨不很好,福緣也淺薄;再加上這些事叫他終日鬱郁,很快消瘦下去。
這樣熬了四年有餘,李鍾總算在一個冬天裡栽進路邊的河中。
沒了。
剩下這個沒個名字的小孩,整日街頭巷尾的晃蕩,堪堪六歲的小個頭,神色兇狠得十幾歲的少年們都只敢在遠處啐一聲「個沒人要的」。
李鐘的兒子拿腳尖踢開了一隻破碎的玻璃瓶子,哈的一聲:「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方老爺子抱著小曾孫,遠遠看見那小孩了,腳步一頓,道:「一個老師的兒子,年歲尚小,也吃不了誰家幾口飯,竟沒人管管?」
張媽道:「先前何家收留這孩子,但他愣把人家孫兒打傷了,這……小鎮上的人迷信,不敢留下這般戾氣重的孩子。」
老爺子似笑非笑地哼了一聲,道:「也是在理得很。」
張媽跟在他身邊也有兩年,聽他這語氣,也就不敢再多言。
老爺子拍了拍方明朗的背;小孩兒原本趴在他肩上,一下子挺起身來,眼睛亮亮地回頭張望,扭著身子下去找人家玩。
所以說小孩子是最單純的,即使對方是個邋裡邋遢的無人管教的小流浪兒,他對他好就只是因為想對他好而已。人心漸長,才會有高人一等的可憐與施捨心態。
那小孩顯然沒想到被家中阿姨抱回去了的小少爺還會出現在自己眼前,帶著明媚的、燦爛無比的笑容,露一口細細的白牙齒。
他被蠱惑般的,伸手想摸摸方明朗的臉頰,驀然看見信步而來的方老爺子和其身後的張媽,又觸電般將手縮回去,眉宇間皆是防備,似一隻受到驚嚇的野貓,道:「幹什麼!」
方老爺子對自己心裡的比喻很是滿意,笑眯眯地半蹲下拉過了小孩髒兮兮的小手。
——後來方清承再回頭來看,記憶中只模糊地剩下午後靜謐的小巷子里,這個精神矍鑠的老人這樣子問他:「小貓兒,要不跟著我們家小寶走吧,嗯?」
關於方清承這個名字,原本方老爺子的意思是,小的叫明朗,大的就叫清朗吧,多方便。
方清承:「……」
方老爺子道:「不喜歡?也是,朗朗朗朗的,得換一個穩重點的字才合適。」
方清承沉著一張臉,鄭重點頭。
方明朗因為先前摔筆的行為,現在正在罰抄古文,但總也抄不進去,在一旁偷偷打量拾掇得幹幹凈凈的方清承。六歲的小孩眉目尚且秀氣,早熟的性格仍使他顯出幾分隱約的清俊。
方老爺子側頭斜睨他家欣羨之情溢於言表的白嫩嫩小孫兒,忍笑道:「方明朗,我叫你幹什麼來著的!」
方明朗委委屈屈道:「阿公,我都抄了好多好多遍了,這幾個字的勾勾好難提啊……」
什麼亂七八糟的,方老爺子眉一擰,再一看,原來方明朗正抄到「其狀義而不朋,若不足而不承」這一句。
老爺子心中微動,眉毛舒展,道:「就換『承』吧,清明,承擔,這名字如何?」
方清承下意識看了一眼方明朗,後者正對著他露出大大的笑容;他的舌尖頂了下上顎,終於煞有介事地點頭表示可以,至於日後想到一個男孩子叫「qingcheng」什麼的,日後再後悔去吧。
——至此,方清承終於不必再將那些局促和窘迫藏在傲慢凶戾之後,方老爺子會在餘下的日子裡,慢慢教會他什麼是清明,什麼是承擔,什麼是真正骨子裡的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