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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篇小虐文

      人,真的很傻,有時候會為了那一剎的心動,無論是付出什麼,都甘之如飴。   感情,是這個世上,最複雜的東西。   心中掛念著的人一笑,便是三千桃花灼灼開放。   心中掛念著的人一哭,便是一夜風雨簌簌不斷。   關河蕭索,卻一直盼著一場,燦然的相遇,典藏他最美的時光。   或許愛,就是那剎那的煙火瀰漫。   或許愛,就是在與他相見之時,所有語言,都變得蒼白。

    (六)玄幻:修仙不如當一隻吃貨小狐狸

    小說: 短篇小虐文 作者:丹落 字數:2383 更新時間:2019-09-22 11:32:12

    近日,鴻運當頭的趙明安撿到了一隻小白狐狸,不過他一直都很懷疑這到底是不是狐狸。

    你見過哪家狐狸胖得像一個球?!

    你見過哪家狐狸還可以變成人?!

    幸好你趙爺爺我見慣了大風大浪,不然小命都給他嚇沒了。

    「喂,毛球,你是狐狸精嗎?」趙明安眼角抽搐地看著已經吃了七隻烤雞,正在吃第八隻的「人」。

    「是啊是啊,我是狐狸精,青丘的狐狸,還有啊,我不叫毛球,我叫言櫟,一個木一個樂的櫟。」言櫟在吃了八隻烤雞後終於停嘴了,將沾滿了油的手在趙明安的衣擺上仔細地擦拭之後,揉了揉自己圓滾滾的小肚子。

    趙明安頭上青筋直冒,內心有一種想掐死他的衝動,可是無奈被小狐狸施了法,無法動彈。

    「你吃飽了吧,該把我解開了吧?」

    「不行,你得答應我,以後都要給我吃好多好多好吃的。」言櫟吃飽了,心中有著無比的滿足感,而後做了一個決定,要讓這個人,成為自己的長期飯票!

    這個烤雞素尊的很好次吶!

    「行行行,給你吃,把你當成我的祖宗,行吧?快解開吧。」

    我家大業大,還不愁養不起一隻小狐狸。

    「走嘍,回家嘍。」言櫟跳到趙明安的身上,死死地摟著他的脖子,然後…

    趙明安的背後傳來了一陣打呼聲。

    趙明安想罵街,但是他良好的意識告訴他要保持大家風範。

    趙明安勉強地笑著,托著言櫟的屁股,防止他掉下來勒死自己。

    當天,街上的人都看到了不可思議的一幕。

    豐雲堡的二當家背著一個看起來軟萌可愛,白白胖胖的小孩子走在路上,衣擺上還有一團油漬。

    雖然趙二當家還是像往常一樣帶著笑,但是眼神里充滿著不爽和憤怒。誰要是多看了他一眼,他就會瞪回去。

    這個事件的說法在坊間有兩個版本。

    第一個版本是趙二當家有了一個私生子,是天降祥瑞到了二當家的身上,這個孩子是他自己生的(因為眾所周知二當家不近女色,喜好男色,特別是那種清瘦,我見猶憐的男孩子。)

    第二個版本是二當家的口味變了,這是他新的男寵,二當家和他吵架了,這個男寵獨自跑出來用吃來泄憤。現在吃飽了哭累了,二當家便把他帶回去了。並且二當家對這個男寵是動了真心的。所以誰多看了一眼就要瞪回去,護妻呢。

    傍晚,小狐狸說要和趙明安睡在一塊。

    趙明安拒絕了。

    天哪,話本里不都說狐狸精會吸食人的精氣嗎,我還不想早衰呢。

    「不嘛不嘛,為什麼不和我一起睡呀,我這麼軟,這麼可愛。」言櫟變回原型,死死地賴在趙明安的背上。

    對,趙明安今天已經背了這個小祖宗一天了。

    「給我一個理由吧。」趙明安的脖子被言櫟的毛蹭的十分不舒服,便反手捏著它的脖子把它提了起來。

    「因為你帥!」言櫟就喜歡趙明安這種類型,特別是…還有腹肌!

    言櫟想了想自己肚子上軟趴趴的肉,又想了想趙明安肚子上硬邦邦的肉,

    嚶,人家也想要腹肌。

    「和我一起睡可以,但不可以動手動腳,更不許在睡夢中咬我,你敢咬我一下我就敢把你從窗子扔出去。」

    「好噠!」

    半夜,小狐狸趁趙明安睡著了,便爬到他的小腹上。

    對對對,就是這種感覺!硬硬的!但是又很暖和,手感也很好!

    嗷~睡覺~

    兩人認識了幾個月後,趙明誠逐漸喜歡上了這個喜歡撒嬌打滾賣萌求肉吃的小狐狸。

    一次,趙明誠帶回來很多御膳樓的葷菜,擺在言櫟的眼前。

    言櫟看得眼都直了,口水直流。

    嗷地一下就抓起兩塊塊糖醋排骨,吃一口右邊的再吃一口左邊的,好不快活。

    「嗷嗷嗷,小安安我真是愛死你了!你最好了!」言櫟在心底鄙視兄長幾百年都不肯讓自己出山,山下有這麼多好吃的!我居然白白浪費了幾百年在那些野果子上!

    修仙不如做個快樂的吃貨小狐狸!

    「你先吃著,我出去那個東西。」趙明安突然發現自己還漏了個東西沒買,怕沒有那個東西待會兒傷到小狐狸,於是便出門吩咐侍從去買。

    待侍從買回來後,趙明安估摸著小狐狸應該吃完了,便進了門。

    果不其然,小狐狸已經吃完變回狐狸形態,躺在地上揉肚子。

    趙明安裝作生氣地說:「我還沒吃飯呢,你都吃掉了我該吃什麼?」

    小狐狸立馬變回人形,抱住趙明安:「對不起哦,我不知道你還沒吃呢,要不我去給你找吃的?」

    「不用了,我要吃你。」趙明安捏了一把言櫟的屁股,「把尾巴和耳朵露出來。」

    「你要吃我?!」言櫟立馬擺出戰鬥姿勢,跳到了牆角處,「我跟你說哦,狐狸肉不好吃的,而且我可瘦了,都是骨頭,沒幾兩肉可以吃。」

    「把耳朵和尾巴變出來,我就不吃你。」趙明安想到了言櫟的原型,一個毛球一樣圓的小狐狸,居然好意思說自己瘦。

    言櫟一副真正的勇士敢於直面慘淡的人生的模樣,露出了自己毛絨絨的尾巴和耳朵,對上趙明安饑渴的眼神,耳朵被嚇得抖了抖:「你說的,變出來就不吃我。」

    「嗯不吃你,上你。」趙明安拿出剛剛讓侍從買的玫瑰膏,一把將小狐狸扛起來放在床上。

    (對不起我要拉燈了。)

    後來啊,兩人生活美滿。

    可是,趙明安漸漸白了頭髮,言櫟還是當年的那副模樣。

    走出去,有人問他:「這是你的父親嗎?」

    言櫟會氣鼓鼓地說:「去你的,這是我家夫君!」

    然後用法術把那人畫成一個大花臉。

    就算小狐狸是一個妖怪,也不能改變一個人的壽命。

    他只能看著趙明安逐漸地老去,身體變得越來越弱,再也不能輕鬆地把自己背在背上,後來,甚至都不能再站起來。

    一天早晨,小狐狸醒來,卻發現,身邊的人,已經沒了呼吸。

    小狐狸以為,這人這麼的愛自己,這麼的厲害,怎麼可能有一天會離自己而去,怎麼可能會把自己一個人拋在世上。

    趙明安走了。

    明明以前覺得最好吃的烤雞,也再也沒有了以前的味道。

    再也沒有人,能在自己吃飽之後,讓自己躺在他的肚子上曬太陽。

    再也沒有人,會在自己發脾氣鬧彆扭的時候買好多好多好吃的哄自己開心。

    再也沒有人,能把自己背在背上,在外面逛一天都不說累。

    再也沒有人,會讓自己這麼愛了…

    小狐狸後來收了心性,開始了自己的修仙之旅。

    人們都在追求長生不老。

    可是,若只有自己一人長生不老,而自己心愛的人卻在一天天地老去,直至死亡。

    那麼長生不老,又有什麼,好呢?

    你還風華正茂,身邊的一切,都卻已經不是從前那般模樣。

    身邊的人,都消散在,歲月之中。

    若可以選,言櫟寧肯當一個普通人,陪著趙明安,直至白頭。

    生不能同裘,死當同寢。

    這才是,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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