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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啞巴

    受失憶變啞巴的故事 結局悲。

    《處處吻》 下

    小說: 啞巴 作者:烨七爷 字數:3172 更新時間:2019-09-22 13:02:11

    我叫風寒,我知道偷看別人日記很不好,但是卻按耐不住我的好奇心。一場悲劇,可以讓我從中找到一點安慰自己心裡的痛苦。那是一本並不算厚重的筆記,上面沒有署名,當然我知道是誰的。

    我今天又見到他了,我沒想到,分別七年,還有再見的機會。他說他愛我,我便丟下那些客人,發了瘋一樣,追著他的腳步,和他走。我太喜歡他,雖然我們分別七年,可是過往的種種,我從來沒有忘記過。從他將我從車禍中救下,我就喜歡他。我追尋著他的腳步,三年多的時間裡,我躲在角落裡,穿上厚重的布偶服,陪他在烈日下,等待著他的愛人。他不認識我,我卻把他放在心裡。他的溫柔只有對那個叫做百里屠蘇的男人,當然偶爾也會送我一個冰糖葫蘆,一個氣球。我有時候想,他見到我,會是怎麼樣的態度?畢竟他的愛人那麼優秀,而我,學業並不出眾,長相一般,身體肥胖,我真的很嫌棄自己那厚重的身材,真的。但是我真的很好奇,他當初用了多大力,救了我。一場三年的單戀,他從來不知道我的存在。然而如今,他卻說喜歡我,讓我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麼做,但我知道我自己是興奮的。雖然他還是不認識我。

    我告訴他,我叫陵端,是一個出色的公關,他並沒有太多意外,只是抱著我,求我,別再做那些事。太多的歡喜讓我迷失了自己,他讓我怎麼做,我就怎麼做,甚至放棄差點讓我失去半條命才習慣的生活。我愛他,比他知道的更早。

    今天是情人節,我們在一起的第一個情人節,他圍著圍裙為我作了一大桌子菜,真的,我從來沒有見過那麼多的菜。我的胃不好,非常不好,不能沾染任何食物,我除了粥和酒不會吃任何東西,因為我怕會變成那個在角落裡,沒人看得見的我。我從二百六十斤到如今這個樣子,只有我知道,我經歷了什麼。但是是他做的東西,真的很好吃,看著他一臉的滿足,我心情很好,以吻犒賞他。雖然後半夜我到洗手間吐的天昏地暗,但是我真的很滿足。

    他帶我去了飾品店,給我買了一塊手錶,雖然比起我身上的所有,那不算什麼。我們交往兩個月,我真的有種新生的錯覺,即使噩夢有時候會帶我回到過去。我記得當初股起勇氣給他寫了信,可惜他沒來,我在河邊等了他一夜。我在想,我後悔過往麼?如果不是那一晚,我的七年,不會是這樣的。我還記得腹部被人割開埋入禁品運送的恐懼,還記得被人打的幾個月躺在冰冷的地上,連張床都沒有的日子。我記得當我脫離厚重的身材,被人第一次侮辱的日子。那一切的一切,都和那個男人有關,只要不死,沒人會制止那些人的變態,連我自己也不能。掙扎以後,我才發現,接受順從才是我的命運。那些客人什麼都給我,無論是錢還是權力,我算是全都擁有,然而,愛呢?望著帶在手上的手錶,除了眼前的男人,誰能給我?我愛他,即使他讓我看不清摸不著,我還是無法控制自己,只想愛他。

    他對我說,那是他最瘋狂的一次,我知道,我當然知道,他那樣的人,情感內斂保守,然而誰能夠想像,他居然跪在羅馬人來人往的廣場向我求婚,我們瘋狂的擁抱,接吻,手牽著手在街頭奔跑。只有那麼一瞬間,我想,就那樣死了也好,所以,迎面而來的汽車,我並沒有避開,如果死了,那真是我一生最完美的完結。然而當我被人推倒在地,身後是綠色的草地,而身上壓著的是滿眼通紅的男人。還沒來得及開口,致命的吻便落在唇上,他憤怒而瘋狂的想要以另外一種方式殺死我。他的淚,屬於我的那一刻,我想,他的心,大概也是屬於我的。

    他喜歡的音樂變成了我喜歡的,他喜歡我所喜歡的一切。然而我不明白,他有時候會瘋狂的毀掉我喜歡的一切,又買回來賠我,對我道歉。他說,我不是這樣的,他讓我不要那樣,然而,那樣,是哪樣?我迷茫了。

    國慶節的時候,他突然大半夜拉著我去定戒指,真的,我雖然一次次想過,戒指戴在我的手上,會是什麼樣子。他和我不一樣,卻定了在他能力下,最珍貴的戒指,即使我拒絕那個價格,卻也沒斷了他的決定。我們手牽手回家,他的外套披在我的身上,一條圍巾,溫暖著兩個人。路燈下只有我和他,漫漫盡頭,只有我和他。

    聖誕節,我沒有想到會遇到一個難纏的客人,即使我一再明確,我已經放棄那樣的生活,卻被人半推半抱的推進了我如今的家,我和他的屋子。他回來,不聽解釋不問緣由,拳腳落在我的身上,說我背叛他,騙他,離開他,然而口中的名字,卻是我永遠無法忘記的名字,原來,他從來不曾愛過我。

    我真的無法忍受這樣的日子,他常常發瘋,他看不到我,他心裡眼裡,即使我在他的面前,他都看不到我。一次次的發火一次次對我動手,而後又如狗一般跪在地上挽留認錯,我那麼愛他,可是他不愛我。

    這是第二次,我帶著男人回到家裡,毫無顧忌,我感覺我太疲憊,我需要讓自己迷戀一些東西來緩解我的痛苦。那就是生理需求,沉醉在肉體的折磨下,忘記一切,忘記事實。他的拳腳又落在我的身上,甚至我無法呼吸,被捏住脖子的時候,我想,他也許真的會殺了我。然而他沒有,多可笑。我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清醒,他要我解釋,解釋什麼呢?我本來就是那樣的人,他知道的。而後他說什麼?他說他不介意?是啊,他確實不介意,即使我多次在他的暴力下流血哭泣,然而在他看來,我只不過是他愛到骨子裡,離開他的那個人。他不愛我,或許他愛慘了我,只不過,他眼中的我,卻不是那個不斷祈求他給我一份愛的陵端。我想,我愛不起了,我有我的驕傲,即使孤獨一生,我也愛不起這個讓我單戀三年,思念七年,愛了十年的男人,我倦了。

    握著他脖子的手,我真的有想,殺了他,然後,我的苦,一切都結束了。我會放棄那些燈黃酒綠的生活,回到那個心疼我救了我的男人身邊,我的幹爹,那個人,總是比誰都在意我。然而,他說我折磨他,我讓他痛苦。我想笑,卻笑不出來,我連眼淚都不想給他。他的痛苦是我給他的麼?他的絕望是我給他的麼?那麼我的苦呢?我和他說過,我對很多人都說過喜歡,確實無論真假逢場作戲,然而只有他,是我第一個愛上的人,最愛的人,我願意為他放棄一切,可惜,他不愛我,永遠也無法愛上我。

    我在想,那個人在生命結束的時候在想什麼?痛苦的掙扎,還是認命的結束?這一切我無從得知,畢竟,一個死人,我能要求什麼?警報器將我因這個故事而鬱結的心思拉回了現實,也顧不得其他,取了鎮定劑便往病房走。進門的一瞬間倒真的把我嚇了一跳,那個病人腹部有幾道紅色的痕跡沾染了病號服,屋子裡的另外三個男人,一人伸手捂住病人流血的口子,一人將他壓在床上制止他的動作,而跌坐在地上的男人因驚嚇而滿眼通紅。門口摔落著沾血的水果刀。

    「他怎麼了?」我壓下壓抑的心情將鎮定劑推入病人的身體,叫了醫生過來。我是精神系,外傷還真是沒辦法。

    「他本來還好好的,說著會將人找出來,可是突然說自己筆記本不見了,然後就發了瘋的自殘。」

    「你是?」說話的男人我是第一次見,有些好奇,這半年來,我並沒有見過這個男人。

    「百里屠蘇,他的,朋友。」那個男人手上還沾染著血跡,除了歐陽少恭以外,他算是最鎮定的人。而那個叫肇臨的孩子,想必被嚇的不輕。也是,也才是一個十八歲的孩子罷了。

    「醫生,我想帶他走,可以麼?」入夜,我沒有想到那個叫百里屠蘇的男人會來找我。

    「你帶他走的理由?」我長時間的工作讓我有些頭疼,只能按著太陽穴讓對方坐下。

    「他的,愛人。」

    「如果死者家屬同意的話,我沒意見。」那個男人言語雖然遲疑,然而,卻能看出他的決心,我也沒有拒絕的理由。

    半個月以後,病人被那個叫做百里屠蘇的男人帶走離開了中國。我看著坐在我桌前的人,有些心疼。「就這樣讓他走,不會不甘心麼?」

    「端哥,喜歡他,不會怪我的。」

    其實這個案子我是知道的,病人是殺人犯,毀屍滅跡,甚至吃了那個死者,卻在第三天去局自首報案。我曾經想過,也許是因為太愛,所以才如此瘋狂。然而多日前看了那本被病人落在角落裡的筆記,我又覺得,也許,從來不曾愛過。然而一本比生命還重要的筆記本,即使病人全無理智,卻如此寶貴的東西,死者,真的沒有得到他想要的東西麼?不過,那與我有什麼關係?我只不過是一個醫生,快被自己逼瘋的醫生,被病人逼瘋的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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