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判決
小說: 再見孽緣 作者:海水流过 字數:1061 更新時間:2019-09-23 03:04:31
法庭
鄒離剛一進門,等待已久的伊莬就撲過來了,她滿以為可以讓鄒離養她一輩子,卻沒想到鄒離居然跟她來這招,自然是惱羞成怒:「鄒離你混蛋!我不離婚,我不離!」
工作人員冷靜的拉住女人,「伊女士請安靜,鄒先生,請來這邊。」
這個事情不是人命官司,所以在一個小法庭上開庭了,鄒離是原告,而伊莬是被告,這個女人穿著光鮮,一身的名牌,皮膚的保養也很好,手上脖子上的鏈子戒指也個個不是便宜貨,但這些都不是花她自己的錢買的。
「現在開庭。原告律師,請陳述。」法官開口。
原告律師站起來對法官發言:「我的當事人與被告結婚四年,但是四年期間被告始終與其他男性保持情人關係,這是證據。」律師把搜集來的伊莬與另一個男人出門逛街,接吻的照片和開房記錄紛紛呈上,伊莬眼睛都要瞪出來了,她從來沒想過鄒離會去查她,甚至她還以為自己隱藏的很好。
「被告律師,有意見嗎?」法官問被告席的律師。被告律師放棄機會,沒有發言。
原告律師繼續solo,「據我的當事人稱,在結婚前兩個月,被告用已懷孕的虛假原因捆綁原告結婚,試問是否可以算被告有脅迫婚姻嫌疑。脅迫婚姻是指行為人以給另一方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的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財產等方面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另一方當事人違背真實意願結婚的情況。我認為,當時若是不結婚,我當事人的名譽將會有損害。」
法官也不能判斷,說了:「待定。還有其他發言嗎?」法官問原告律師,被告那邊已經魂歸西天了,他選擇性忽視。
「原告稱生下他們的孩子前,被告有打胎的傾向,並向原告索要兩百萬,才留下了孩子,我質疑被告作為母親的職責。建議離婚,並償還這筆款項,這裡是轉賬記錄的影印。」原告律師solo結束,他把所有可以加重被告罪行的事情全都說了一遍,已然完成了自己的使命,示意法官可以開始下判決了。坐下來後,跟鄒離對了對眼神。
法官問被告:「被告,有要反駁的嗎?」
伊莬還能有什麼反駁的,她只是奇怪自己到底是哪裡暴露了,「鄒離,你什麼時候知道的?」
「我跟你說分手的時候。」
「那……」那不是結婚之前的事了嗎,他為什麼不拒絕結婚,(廢話,要不是你騙他說有了孩子,鬼理你啊。心疼鄒離和裴然)「那你是一直都知道我和他有交往了?」
鄒離冷冷一笑,「一直?你說的是結婚開始,還是我們大學交往開始?」
伊莬不說話了,她不知道原來鄒離早就洞悉了全部,在庭上,她如霜打的茄子再也抬不起頭。
結果,原告完勝,伊莬被判償還鄒離200萬元整,並且判決兩人離婚,婚後財產歸鄒離所有,還要賠償鄒離45萬元整的精神損失等各項費用,孩子鄒桓的撫養權歸鄒離所有,伊莬每月需交給鄒桓一千元生活費,到十八歲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