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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装成书生的军阀少爷包养了

    【完结前日更保证,欢迎入坑】 军阀嫡长子不想继承家业只想读书看戏攻 家道中落唱戏精通旦角伪上流浪荡美人受 书生不是正直书生,丽娘也不是正经丽娘。 主cp谌(chen2)宗泽x令(ling2)冬华,副cp路嘉越x霍定文,不要站错啦宝贝们ଘ(੭ˊ꒳​ˋ)੭✧ 副cp军火商家太子爷x商业资本家次子,单向拯救甜甜甜,欢迎喜欢强强的姑娘们入股~ “他那副身子,骨可以折筋可以弯,皮不可破声不可哑,——活脱脱一架铁骨铜筋,裹在金尊玉贵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皮囊下。再小的伤不能受,再大的苦也得吃。” 少爷是军阀家的大公子,饱读诗书,学富五车,才高八斗,满腹经纶。 ——百无一用。 角儿是戏楼里的九幺儿,入园最晚,唱得最好,身段千娇,半边红紫。 ——清清白白。 令小孔雀幼年期被人断了翅膀,一口血一把泪地往自个儿嘴里喂,长大一开屏就开上了谌大狐狸的心尖尖。横竖他有几个钱,一边拜入小孔雀屏下,一边当起了捧角儿的金主。后来才发现,这蹦哒的孔雀崽崽,他早在奶狐狸时代就垂涎过了。 我家野生的小孔雀,谁也别想抢。 娴熟、绮丽、华贵,给人去。 清艳、娇气、性儿,留给我。 “我好早之前就想问你,你对那小孩一个态度,对别人同一个态度,怎么对我一开始就——” “怎么,大少爷还对男人有兴趣啊?怕你误入他途,到时儿怪我挡了道。” “嗳呵,大少爷,您还能是全为了我不成?卖乖也有个度啊。” “如果我真是全为了你——怎么说?” “那姐姐,这道歧途,你陪不陪我走?” 时人不识凌云木,直到凌云始道高。 令冬华却心道,他识得。 双向暗恋,共同成长。 伪民国,真架空,全程胡诌,考据党求轻拍TVT 中华某年=民国某年,沪地=上海,金陵=南京,诸如此类,以表是真的架空… *虽然是民国但我们不跟外邦打仗,结局终止在北伐战争,你好我好大家好,么么哒。 又名《小花旦的阁楼茶话会》 文案废痛哭流涕(=;ェ;=) 中长篇,存稿持续增长中 大概是写得最走心的,打滚求评求花求收藏~ 隔壁ABO双重生《前任boss》求戳,求喜欢强强相爱相杀爽文的小姐妹康康(´˘`*)♡

    贰拾肆.花如故

    小说: 被装成书生的军阀少爷包养了 作者:司戚 字数:1572 更新时间:2021-06-29 21:34:34

    本来,日子随此一天一天过去,柳家独苗苗不参军也是好事,当文官,保命。

    直到有一天,柳老爷给独子擅许了一门亲事。

    姑娘也是好姑娘,身世清白,知根知底,生一副秀气模样,一句玩笑话脸红半天,惹人怜爱。

    该是很衬的。

    “我想了三天,最后终于下定决心回绝。”言及此,柳尚遇视线犹豫似的朝下一瞥,末了用茶润润咽喉,继续述说,“我同爹摊牌了。”

    当时令冬华就有种不妙的预感。

    柳尚遇看出他的眼神,点头应道:“是。”

    “我告诉他,我生来……”

    他闭了闭眼,“……爱慕男人。”

    毫无夸张,此语无异于惊天霹雳。

    当即他爹暴跳如雷,他娘一副要用眼泪把他淹了的架势。十九岁的柳尚遇腰杆笔直,不跪不叩,双目闭紧,死咬嘴唇,像九岁那年被发现死性不改那般,强忍着一声响胜一声的鞭笞。惟一不同是,十年后的柳公子,滴泪不落。

    他说,我喜欢男人,我生下来就喜欢男人,没几岁就晓得了。

    他说,我没错,我错什么了?

    他说,我不能连累人家好姑娘。

    不知不觉间,那位除了讲书,同人说上三句话都要含羞抿唇笑的柳小公子,身量已拔高到与门前松柏齐平,从骨子里生出风霜不折的倔强。

    柳夫人泪水涟涟地软倒,偎在独子身边拉着他的衣袂,抖着手不敢拍他的背,颤颤一拂就是满手淋漓鲜血,在她柔软掌心里凝固成块。她说你喜欢便喜欢吧,只娶了那个姑娘回来生了儿子也就罢了,你愿与谁相好便与谁相好,娘惟愿你这一生平安喜乐。

    挺拔如青竹的柳尚遇缓缓屈了腰,沉声道:

    “娘,人家姑娘的爹娘,也愿她平安喜乐,画眉举案。”

    很自然地,柳老爷宣告将他逐出柳门。柳夫人险些一口气没喘上来,几欲哭死。绝不低头认错的少年束手无策,干涸眼眶湿了透彻。不为被逐出家门,那是他早有预料的。

    他只是觉得难以面对,如此恸然的母亲。

    娘,娘我错了,儿子错了,喊得声声嘶哑。

    最终是他娘妥了协,入夜前,暗里替他塞了半生的盘缠。他一宿未眠,心里有数,简单收拾了行李,用左手,通宵写尽了半生的家书字卷。

    熹微时分,到了他该滚出柳门的时候。

    柳老爷不声不响站在大门前,手持一条泛着清晨冷光的铁鞭。

    他被抽断左手手筋时,扯了一截衣裳塞进口中,生怕出半点声响惊了浅眠的娘。右手指尖深深嵌入手心,从掌纹里溢出血液,只一双眼死死盯着他娘的小窗,黑白分明,清明坚韧,却在看见一缕从窗缝里飘出的焚香后,泛了红湿。

    娘疼他,认得出他左右手的笔迹。

    那一日,宁死不屈的少年郎穿着破损的长衫,背着满身新鲜的伤痕,头也不回地完成了此生第一次百摧不折。

    后来年复一年寄去的家书字幅,一张张一次次送去的,是十九岁那年的柳尚遇,用尽的平生意气轻狂。

    独独有一幅,留给了自己。

    ——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盡長安花。

    此去,春谢不起。

    惟长安花依旧。

    -

    很久之后,令冬华想起,当年他听毕,定定望着笑意温浅的柳尚遇,问:“可你怎么知道,你就是会喜欢男人?”哪怕万一,不必受这等苦楚。

    柳尚遇稍滞,半晌,垂眸哑声答:

    “……你呀。”

    那时的令冬华不明白,至今都未曾清楚。

    到底意思是因为他呢,抑或不过是喟叹一句他不合时宜的发问?

    -

    十六岁的小花旦不懂的清寒,冷透了十九岁的角儿一身玉骨。

    男人喜欢男人,是合该封在黄泉的恶。

    -

    其实那时的柳尚遇,也不明白怎么就说了这一通心底陈伤。

    他素来温敛,像一株君子兰,捧出清润雅致的花,永远不肯叫人看见从污泥里汲取养分的,盘虬卧结的根。

    可只在那天,他进门,看见多了一抹月白。那位小公子披着常服伏在案前,七分袖口落出一段釉白的小臂。油灯在他脸侧,照丝缕柔和而影绰的光,暗暗泄一些红的唇,白的肤。

    少有的无比安静的小公子,眼睛被金丝框眼镜盖上一片水色,鼻梁、脖颈、脊背,甚至于握笔的右手,都呈一道桃枝般柔韧优美的弧度,如水雾缭绕中一支香烛静燃,一种温顺且清凉的绮艳,让人心软,让人沉沦。

    于是凝结的时间转动,往事汹涌涨潮,回忆与现实交融,他有了想告诉他一切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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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得碰见,小公子肯不肯吃我一口茶?”

    然后在出门的一瞬间,天光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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