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78
小說: 宋史 作者:Tuotuo 字數:8742 更新時間:2019-11-21 10:57:30
縮初盈末限者,食甚在卯酉以南,內加外減;食甚在卯酉以北,內減外加。
其求東西食差定數者,乃視午前、後分,如四分法之一以下者以乘泛數;以上者,覆減半法,餘乘泛數,皆滿九千七百五十除之,為東西食差定數。盈初縮末限者,食甚在子午以東,內減外加;食甚在子午以西,內加外減。縮初盈末限者,食甚在子午以東,內加外減;食甚在子午以西,內減外加。
即得其朔四正食差加減定數。
求日月食去交定分:視其朔四正食差,加減定數,同名相從,異名相消,餘為食差加減總數;以加減去交分,餘為日食去交定分。其去交定分不足減、乃覆減食差總數、若陽曆覆減入陰曆,為入食限;若陰曆覆減入陽曆,為不入食限。凡加之滿食限以上者,亦不入食限。
其望食者,以其望去交分便為其望月食去交定分。
求日月食分:日食者,視去交定分,如食限三之一以下者倍之,類同陽曆食分。以上者,覆減食限,餘為陰曆食分。皆進一位,滿九百七十六除為大分,不滿,退除為小分,命十為限,即日食之大、小分。月食者,視去交定分,如食限三之一以下者,食既;以上者,覆減食限。余進一位,滿八百九十二除之為大分,不滿,退除為小分,命十為限,即月食之大、小分。其食不滿大分者,雖交而數淺,或不見食也。
求日食泛用刻分:置陰、陽曆食分於上,列一千九百五十二於下,以上減下,餘以乘上,滿二百七十一除之,為日食泛用刻、分。
求月食泛用刻分:置去交定分,自相乘,交初以四百五十九除,交中以五百四十除之,所得,交初以減三千九百,交中以減三千三百一十五,餘為月食泛用刻、分。
求日月食定用刻分:置日月食泛用刻、分,以一千三百三十七乘之,以所直度下月行定分除之,所得為日月食定用刻、分。
求日月食虧初複滿時刻:以定用刻分減食甚小餘,為虧初小餘;加食甚,為複滿小餘;各滿辰法為辰數,不盡,滿刻法除之為刻數,不滿為分。命辰數從子正,算外,即得虧初、複末辰、刻及分。若以半辰數加之,即命從時初也。
求日月食初虧複滿方位:其日食在陽曆者,初食西南,甚于正南,複于東南;日在陰曆者,初食西北,甚於正北,複于東北。其食過八分者,皆初食正西,複於正東。其月食者,月在陰曆,初食東南,甚于正南,複於西南;月在陽曆,初食東北,甚於正北,複於西北。其食八分已上者,皆初食正東,複於正西。此皆審其食甚所向,據午正而論之,其食余方察其斜正,則初虧、複滿乃可知矣。
求月食更點定法:倍其望晨分,五而一,為更法;又五而一,為點法。若依司辰星注曆,同內中更點,則倍晨分,減去待旦十刻之分,餘,五而一,為更法;又五而一,為點法。
求月食入更點:各置初虧、食甚、複滿小餘,如在晨分以下者加晨分,如在昏分以上者減去昏分,餘以更法除之為更數,不滿,以點法除之為點數。其更數命初更,算外,即各得所入更、點。
求月食既內外刻分:置月食去交分,覆減食限三之一,不及減者為食不既。余列於上位;乃列三之二於下,以上減下,餘以下乘上,以一百七十除之,所得,以定用刻分乘之,滿泛用刻分除之,為月食既內刻分;用減定用刻分,餘為既外刻、分。
求日月帶食出入所見分數:視食甚小餘在日出分以下者,為月見食甚、日不見食甚;以日出分減複滿小餘,若食甚小餘在日出分已上者,為日見食甚、月不見食甚;以初虧小餘減日出分,各為帶食差;若月食既者,以既內刻分減帶食差,餘乘所食分,既外刻分而一,不及減者,即帶食既出入也。
以乘所食之分,滿定用刻分而一,即各為日帶食出、月帶食入所見之分。凡虧初小餘多如日出分為在晝,複滿小餘多如日出分為在夜,不帶食出入也。
若食甚小餘在日入分以下者,為日見食甚、月不見食甚;以日入分減複滿小餘,若食甚小餘在日入分已上者,為月見食甚、日不見食甚;以初虧小餘減日入分,各為帶食差;若月食既者,以既內刻分減帶食差,餘乘所差分,既外刻分而一,不及減者,即帶食既出入也。
以乘所食之分,滿定用刻分而一,即各為日帶食入、月帶食出所見之分。凡虧初小餘多如日入分為在夜,複滿小餘少如日入分為在晝,並不帶食出入也。
步五星術
木星終率:一千五百五十五萬六千五百四。
終日:三百九十八日。余三萬四千五百四,約分八千八百四十七。
曆差:六萬一千七百五十。
見伏常度:一十四度。
火星終率:三千四十一萬七千五百三十六。
終日:七百七十九日。余三萬六千五百三十六,約分九千三百六十八。
曆差:六萬一千二百四十。
見伏常度:一十八度。
土星終率:一千四百七十四萬五千四百四十六。
終日:三百七十八。餘三千四百四十六,約分八百八十三。
曆差:六萬一千三百五十。
見伏常度:一十八度半。
金星終率:二千二百七十七萬二千一百九十六。
終日:五百八十三日。余三萬五千一百九十六,約分九千二十四。
見伏常度:一十一度少。
水星終率:四百五十一萬九千一百八十四。改九千一百九十四。
終日:一百一十五日。余三萬四千一百八十四,約分八千七百六十五。
見伏常度:一十八度。
求五星天正冬至後諸段中積中星:置氣積分,各以其星終率去之,不盡,覆減終率,余滿元法為日,不滿,退除為分,即天正冬至後其星平合中積。重列之為中星,因命為前一段之初,以諸段變日、變度累加減之,即為諸段中星。變日加減中積,變度加減中星。
求木火土三星入曆:以其星曆差乘積年,滿周天分去之,不盡,以度母除之為度,不滿,退除為分,命曰差度;以減其星平合中星,即為平合入曆度分;以其星其段曆度加之,滿周天度分即去之,各得其星其段入曆度分。金、水附日而行,更不求曆差。其木、火、土三星前變為晨,後變為夕。金、水二星前變為夕,後變為晨。
求木火土三星諸段盈縮定差:木、土二星,置其星其段入曆度分,如半周天以下者為在盈。以上者,減去半周天,餘為在縮。置盈縮度分,如在一象以下者為在初限。以上者,覆減半周天,餘為在末限。置初、末限度及分於上,列半周天於下,以上減下,以下乘上,木進一位,土九因之。
皆滿百為分,分滿百為度,命曰盈縮定差。其火星,置盈縮度分,如在初限以下者為在初。以上者,覆減半周天,餘為在末。以四十五度六十五分半為盈初、縮末限度,以一百三十六度九十六分半為縮初、盈末限度分。
置初、末限度於上,盈初、縮末三因之。
列二百七十三度九十三分於下,以上減下,餘以下乘上,以一十二乘之,滿百為度,不滿,百約為分,命曰盈縮定差。若用立成法,以其度下損益率乘度下約分,滿百者,以損益其度下盈縮差度為盈縮定差,若在留退段者,即在盈縮泛差。
求木火土三星留退差:置後退、後留盈縮泛差,各列其星盈縮極度於下,木極度,八度三十三分;火極度,二十二度五十一分;土極度,七度五十分。
以上減下,餘以下乘上,水、土三因之,火倍之。
皆滿百為度,命曰留退差。後退初半之,後留全用。
其留退差,在盈益減損加、在縮損減益加其段盈縮泛差,為後退、後留定差。因為後遲初段定差,各須類會前留定差,觀其盈縮,察其降差也。
求五星諸段定積:各置其星其段中積,以其段盈縮定差盈加縮減之,即其星其段定積及分;以天正冬至大餘及約分加之,滿紀法去之,不盡,命甲子,算外,即得日辰。其五星合見、伏,即為推算段定日;後求見、伏合定日,即曆注其日。
求五星諸段所在月日:各置諸段定積,以天正閏日及約分加之,滿朔策及分去之,為月數;不滿,為入月以來日數及分。其月數命從天正十一月,算外,即其星其段入其月經朔日數及分。定朔有進退者,亦進退其日,以日辰為定。若以氣策及約分去定積,命從冬至,算外,即得其段入氣日及分。
求五星諸段加時定星:各置其星其段中星,以其段盈縮定差盈加縮減之,即五星諸段定星。若以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其段加時定星所在宿次。五星皆以前留為前退初定星,後留為後順初定星。
求五星諸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木、火、土三星,以其星其段盈縮定差與次度下盈縮定差相減,餘為其度損益差;以乘其段初行率,一百約之,所得,以加減其段初行率,在盈,益加損減;在縮,益減損加。
以一百乘之,為初行積分;又置一百分,亦依其數加減之,以除初行積分,為初日定行分。以乘其段初日約分,以一百約之,順減退加其段定星,為其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以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得所求。金、水二星,直以初行率便為初日定行分。
求太陽盈縮度:各置其段定積,如二至限以下為在盈;以上者去之,餘為在縮。又視入盈縮度,如一象以下者為在初;以上者,覆減二至限,餘為在末。置初、末限度及分,如前日度術求之,即得所求。若用立成者,直以其度下損益分乘度餘,百約之,所得,損益其度下盈縮差,亦得所求。
求諸段日度率:以二段日晨相距為日率,又以二段夜半定星相減,余為其段度率及分。
求諸段平行分:各置其段度率及分,以其段日率除之,為其段平行分。
求諸段泛差:各以其段平行分與後段平行分相減,餘為泛差;並前段泛差,四因之,退一等,為其段總差。五星前留前、後留後一段,皆以六因平行分,退一等,為其段總差,水星為半總差。其在退行者,木、火、土以十二乘其段平行分,退一等,為其段總差。金星退行者,以其段泛差為總差,後變則反用初、末。水星退行者,以其段平行分為總差,若在前後順第一段者,乃半次段總差,為其段總差。
求諸段初末日行分:各半其段總差,加減其段平行分,為其段初、末日行分。前變加為初,減為末;後變減為初,加為末。其在退段者,前則減為初,加為末;後則加為初,減為末。若前後段行分多少不倫者,乃平注之;或總差不備大分者,亦平注之:皆類會前後初、末,不可失其衰殺。
求諸段日差:減其段日率一,以除其段總差,為其段日差。後行分少為損,後行分多為益。
求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置其段初日行分,以日差累損益之,為每日行分。以每日行分累加減其段初日晨前夜半宿次,命之,即每日星行宿次。
徑求其日宿次:置所求日,減一,以乘日差,以加減初日行分,後少,減之;後多,加之。
為所求日行分;乃加初日行分而半之,以所求日數乘之,為徑求積度;以加減其段初日宿次,命之,即徑求其日星宿次。
求五星定合定日:木、火、土三星,以其段初日行分減一百分,餘以除其日太陽盈縮餘為日,不滿,退除為分,命曰距合差日及分。以差日及分減太陽盈縮分,餘為距合差度。以差日、差度盈減縮加。金、水二星平合者,以百分減初日行分,餘以除其日太陽盈縮餘為日,不滿,退除為分,命曰距合差日及分。以減太陽盈縮分,餘為距合差度。以差日、差度盈加縮減。金、水星再合者,以初日行分加一百分,以除其日太陽盈縮分為日,不滿,退除為分,命曰再合差日;以減太陽盈縮分,餘為再合差度。以差日、差度盈加縮減。差度則反其加減。
皆以加減定積,為再合定日。以天正冬至大餘及約分加而命之,即得定合日辰。
求五星定見伏:木、火、土三星,各以其段初日行分減一百分,餘以除其日太陽盈縮分為日,不滿,退除為分,以盈減縮加。金、水二星夕見、晨伏者,以一百分減初日行分,餘以除其日太陽盈縮分為日,不滿,退除為分,以盈加縮減。其在晨見、夕伏者,以一百分加其段初日行分,以除其日太陽盈縮分為日,不滿,退除為分,以盈減縮加。皆加減其段定積,為見、伏定日。以加冬至大餘及約分,滿紀法去之,命從甲子,算外,即得五星見、伏定日日辰。
琮又論曆曰:「古今之曆,必有術過於前人,而可以為萬世之法者,乃為勝也。若一行為《大衍曆》,議及略例,校正曆世,以求曆法強弱,為曆家體要,得中平之數。劉焯悟日行有盈縮之差。舊曆推日行平行一度,至此方悟日行有盈縮,冬至前後定日八十八日八十九分,夏至前後定日九十三日七十四分,冬至前後日行一度有餘,夏至前後日行不及一度。
李淳風悟定朔之法,並氣朔、閏餘,皆同一術。舊曆定朔平注一大一小,至此以日行盈縮、月行遲疾加減朔余,餘為定朔、望加時,以定大小,不過三數。自此後日食在朔,月食在望,更無晦、二之差。舊曆皆須用章歲、章月之數,使閏餘有差,淳風造《麟德曆》,以氣朔、閏餘同歸一母。
張子信悟月行有交道表裏,五星有入氣加減。北齊學士張子信因葛榮亂,隱居海島三十餘年,專以圓儀揆測天道,始悟月行有交道表裏,在表為外道陽曆,在裏為內道陰曆。月行在內道,則日有食之,月行在外道則無食。若月外之人北戶向日之地,則反觀有食。又舊曆五星率無盈縮,至是始悟五星皆有盈縮、加減之數。
宋何承天始悟測景以定氣序。景極長,冬至;景極短,夏至。始立八尺之表,連測十餘年,即知舊《景初曆》冬至常遲天三日。乃造《元嘉曆》,冬至加時比舊退減三日。
晉薑岌始悟以月食所沖之宿,為日所在之度。日所在不知宿度,至此以月食之宿所沖,為日所在宿度。
後漢劉洪作《乾象曆》,始悟月行有遲疾數。舊曆,月平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至是始悟月行有遲疾之差,極遲則日行十二度強,極疾則日行十四度太,其遲疾極差五度有餘。
宋祖沖之始悟歲差。《書·堯典》曰:「日短星昴,以正仲冬;宵中星虛,以殷仲秋。」至今三千餘年,中星所差三十餘度,則知每歲有漸差之數,造《大明曆》率四十五年九月而退差一度。
唐徐升作《宣明曆》,悟日食有氣、刻差數。舊曆推日食皆平求食分,多不允合,至是推日食,以氣刻差數增損之,測日食分數,稍近天驗。
《明天曆》悟日月會合為朔,所立日法,積年有自然之數,及立法推求晷景,知氣節加時所在。自《元嘉曆》後所立日法,以四十九分之二十六為強率、以十七分之九為弱率,並強弱之數為日法、朔餘,自後諸曆效之。殊不知日月會合為朔,並朔餘虛分為日法,蓋自然之理。其氣節加時,晉、漢以來約而要取,有差半日,今立法推求,得盡其數。
後之造曆者,莫不遵用焉。其疏謬之甚者,即苗守信之《乾元曆》、馬重績之《調元曆》、郭紹之《五紀曆》也。大概無出於此矣。然造曆者,皆須會日月之行,以為晦朔之數,驗《春秋》日食,以明強弱。其於氣序,則取驗於《傳》之南至。其日行盈縮、月行遲疾、五星加減、二曜食差、日宿月離、中星晷景、立數立法,悉本之於前語。然後較驗,上自夏仲康五年九月「辰弗集于房」,以至於今,其星辰氣朔、日月交食等,使三千年間若應準繩。而有前有後、有親有疏者,即為中平之數,乃可施於後世。其較驗則依一行、孫思恭,取數多而不以少,得為親密。較日月交食,若一分二刻以下為親,二分四刻以下為近,三分五刻以上為遠。以曆注有食而天驗無食,或天驗有食而曆注無食者為失。其較星度,則以差天二度以下為親,三度以下為近,四度以上為遠;其較晷景尺寸,以二分以下為親,三分以下為近,四分以上為遠。若較古而得數多,又近於今,兼立法、立數,得其理而通於本者為最也。」琮自謂善曆,嘗曰:「世之知曆者甚少,近世獨孫思恭為妙。」而思恭又嘗推劉羲叟為知曆焉。
志第二十九律曆九
○皇祐渾儀
堯敕羲和制橫簫以考察星度,其機衡用玉,欲其燥濕不變,運動有常,堅久而不能廢也。至於後世,鑄銅為圓儀,以法天體。自洛下閎造《太初曆》,用渾儀,及東漢孝和帝時,太史惟有赤道儀,歲時測候,頗有進退。帝以問典星待詔姚崇等,皆曰:「星圖有規法,日月實從黃道,今無其器,是以失之。」至永元十五年,賈逵始設黃道儀。桓帝延熹七年,張衡更制之,以四分為度。其後,陸績、王蕃、孔挺、斛蘭、梁令瓚、李淳風並嘗製作。五代亂亡,遺法蕩然矣。真宗祥符初,韓顯符作渾儀,但遊儀雙環夾望筒旋轉,而黃、赤道相固不動。皇祐初,又命日官舒易簡、于淵、周琮等參用淳風、令瓚之制,改鑄黃道渾儀,又為漏刻、圭表,詔翰林學士錢明逸詳其法,內侍麥允言總其工。既成,置渾儀于翰林天文院之候台,漏刻於文德殿之鐘鼓樓,圭表于司天監。帝為制《渾儀總要》十卷,論前代得失,已而留中不出。今具黃道遊儀之法,著於此焉。
第一重,名六合儀。
陽經雙環:週邊二丈三尺二寸八分,直徑七尺七寸六分,闊六寸,厚六分。南北並立,兩面各列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少強,北極出地三十五度少強。
陰緯單環:週邊、徑、闊與陽經雙環等,外厚二寸五分,內厚一寸九分。上列十幹、十二支、八封方位,以正地形。上有池沿環流轉,以定平准。
天常單環:週邊二丈四寸六分,直徑六尺八寸二分,闊、厚一寸二分。上列十幹、十二支、四維時刻之數,以測辰刻,與陽經、陰緯環相固,如卵之殼幕然。
第二重,名三辰儀。
璿璣雙環:週邊一丈九尺五寸六分,直徑六尺五寸二分,闊一寸四分,厚一寸。兩面各均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少強,作二樞對兩極。
赤道單環:週邊一丈九尺六寸八分,直徑六尺五寸六分,闊一寸一分,厚六分。上列二十八宿距度、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少強,附於璿璣之上。
黃道單環:週邊一丈九尺二分,直徑六尺三寸四分,闊一寸二分,厚一寸。上列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少強,均分二十四氣、七十二候、六十四卦、三百六十策。出入赤道二十四度,與赤道相交,每歲退差一分有餘。
白道單環:週邊一丈八尺六寸三分,直徑六尺二寸一分,闊一寸一分,厚五分。上列交度,置於黃道環中,入黃道六度,每一交終,退行黃道一度半弱,皆旋轉於六合之內。
第三重,名四遊儀。
璿樞雙環:週邊一丈八尺二寸一分,直徑六尺七分,闊二寸,厚七分。兩面各列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少強,挾直距以對樞軸,東西運轉於三辰儀內,以格星度。
橫簫望筒:長五尺七寸,外方內圓,中通望孔,直徑六分,周於日輪,在璿樞直距之中,使南北遊仰,以窺辰宿,無所不至。
十字水準槽:長九尺四寸八分,首闊一尺二寸七分,身闊九寸二分、高七尺。水槽一寸,深八分,四柱各長六尺七寸八分,植于水槽之末,以輔天體,皆以銅為之。乃格七曜遠近盈縮,以知晝夜長短之效。其所測二十八舍距度,著於後;其周天星入宿去極所主吉凶,則具在《天文志》。
角十二度,亢九度,氐十六度,房五度,心四度,尾十九度,箕十度,鬥二十五度,牛七度,女十一度,虛十度,危十六度,室十七度,壁九度,奎十六度,婁十二度,胃十五度,昴十一度,畢十八度,觜一度,參十度,井三十四度,鬼二度,柳十四度,星七度,張十八度,翼十八度,軫十七度。
皇祐漏刻
自黃帝觀漏水,制器取則,三代因以命官,則挈壺氏其職也。後之作者,或下漏,或浮漏,或輪漏,或權衡,製作不一。宋舊有刻漏及以水為權衡,置文德殿之東廡。景祐三年,再加考定,而水有遲疾,用有司之請,增平水壺一、渴烏二、晝夜箭二十一。然常以四時日出傳卯正一刻,又每時正已傳一刻,至八刻已傳次時,即二時初末相侵殆半。皇祐初,詔舒易簡、于淵、周琮更造,其法用平水重壺均調水勢,使無遲疾。分百刻於晝夜;冬至晝漏四十刻,夜漏六十刻;夏至晝漏六十刻,夜漏四十刻;春秋二分晝夜各五十刻。日未出前二刻半為曉,日沒後二刻半為昏,減夜五刻以益晝漏,謂之昏旦漏刻。皆隨氣增損焉。冬至、夏至之間,晝夜長短凡差二十刻,每差一刻,別為一箭,冬至互起其首,凡有四十一箭。晝有朝、有禺、有中、有晡、有夕,夜有甲、乙、丙、丁、戊,昏旦有星中,每箭各異其數。凡黃道升降差二度四十分,則隨曆增減改箭。每時初行一刻至四刻六分之一為時正,終八刻六分之二則交次時。今列二十四氣、晝夜日出入辰刻、昏曉中星,以備參合。
皇祐圭表
觀天地陰陽之體,以正位辨方、定時考閏,莫近乎圭表。宋何承天始立表候日景,十年間,知冬至比舊用《景初曆》常後天三日。又唐一行造《大衍曆》,用圭表測知舊曆氣節常後天一日。今司天監圭表乃石晉時天文參謀趙延乂所建,表既欹傾,圭亦墊陷,其於天度無所取正。皇祐初,詔周琮、于淵、舒易簡改制之,乃考古法,立八尺銅表,厚二寸,博四寸,下連石圭一丈三尺,以盡冬至景長之數,面有雙水溝為平准,於溝雙刻尺寸分數,又刻二十四氣岳台晷景所得尺寸,置於司天監。候之三年,知氣節比舊曆後天半日。因而成書三卷,命曰《岳台晷景新書》論前代測候是非、步算之法頗詳。既上奏,詔翰林學士范鎮為序以識。琮以謂二十四氣所得尺寸,比顯德《欽天曆》王樸算為密。今載氣之盈縮,備採用焉。
小雪,皇祐元年己醜十月十九日戊寅
新表測景長一丈一尺三寸五分,王朴算景長一丈一尺三寸九分,新法算景長一丈一尺三寸四分小分四十八
。
二年庚寅十月二十九日癸未雲陰不測。
三年辛卯十月十日戊子
新表測景長一丈一尺三寸,王朴算景長一丈一尺四寸七分,新法算景長一丈一尺二寸九分小分九十八
。
大雪,元年己醜十一月四日癸巳。雲陰不測。
二年庚寅十一月十五日戊戌
新表測景長一丈二尺四寸五分半,王朴算景長一丈二尺四寸五分,新法算景長一丈二尺四寸四分小分二十五
。
冬至,元年己醜十一月十九日戊申
新表測景長一丈二尺八寸五分,王朴算景長一丈二尺八寸六分,新法算景長一丈二尺八寸五分。
二年庚寅十一月三十日癸醜
新表測景長一丈二尺八寸四分,王朴算景長一丈二尺八寸六分,新法算景長一丈二尺八寸五分。
三年辛卯十一月十二日己未雲陰不測
。
小寒,元年己醜十二月四日癸亥
新表測景長一丈二尺四寸,王朴算景長一丈二尺四寸八分,新法算景長一丈二尺四寸小分十五
。
二年庚寅閏十一月十五日戊辰雲陰不測
。
三年辛卯十一月二十七日甲戌
新表測景長一丈二尺三寸七分,王朴算景長一丈二尺四寸八分小分二十六
。
大寒,元年己醜十二月十九日戊寅雲陰不測
。
二年庚寅十二月一日甲申
新表測景長一丈一尺一寸七分,王朴算景長一丈一尺四寸四分,新法算景長一丈一尺一寸八分小分四十
。
三年辛卯十二月十二日己醜雲陰不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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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春,二年庚寅正月六日甲午雲陰不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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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辛卯十二月十六日己亥雲陰不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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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壬辰十二月二十七日甲辰
新表測景長九尺六寸七分半,王朴算景長一丈一寸五分,新法算景長一丈六寸八分小分七
雨水,二年庚寅正月二十一日己酉雲陰不測
三年辛卯正月二日甲寅
新表測景長八尺一寸半分,王朴算景長八尺五寸,新法算景長八尺九寸小分七十六
四年壬辰正月十二日己未
新表測景長八尺一寸二分半,王朴算景長八尺六寸一分,新法算景長八尺一寸二分小分一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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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蟄,二年庚寅二月七日甲子
新表測景長六尺六寸三分,王朴算景長六尺八寸五分,新法算景長六尺六寸三分小分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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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辛卯正月十七日己巳
新表測景長六尺六寸五分,王朴算景長六尺八寸五分,新法算景長六尺六寸五分小分六十八
四年壬辰正月二十八日乙亥雲陰不測
春分,二年庚寅二月二十三日己卯